南通市创建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比较研究课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2-09-16 10:35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现对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南通市创建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比较研究课题项目进行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投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采购人: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采购项目名称:南通市创建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比较研究课题项目

3、采购项目规模: 10万元

三、招标内容: 南通市创建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比较研究课题项目。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4、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9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北大街88号威斯汀广场3号楼902室

方式:线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人:杨乐,电话:15370990859,邮箱:yanglent@qq.com)联系,将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加盖公章(见附件),扫描件发至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简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应包含公司名称全称、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等,邮件附件命名“附件1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附件2 营业执照”。响应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17:00时。逾期不可响应。

六、磋商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项

(1)采购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供应商如需现场踏勘,采购人可提供协助,踏勘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安全自负。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8 日14时30分,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3)递交地点: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1236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已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2天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造成采购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采购人可以拒绝其参加投标。

(5)投标人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方式(标注项目名称)向邮箱:yanglent@qq.com提出 ,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磋商文件。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免收);

2、到现场磋商时,请考虑路途拥堵、停车困难等情况,适当提前到达。

3、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4、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登记问询制度,请参与交易活动的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和轨迹问询,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并在交易活动现场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减少逗留时间。

八、评标方法及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 杨女士

联系电话:0513-85215704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北大街88号威斯汀广场3号楼902室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5370990859

电 子 邮 箱:yanglent@qq.com

南通市创建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比较研究课题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