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336/2024-00358 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文号: 通发改收费〔2024〕112号
成文日期: 2024-03-11 发布日期: 2024-03-1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明确罗捷斯停车服务(南通)有限公司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明确罗捷斯停车服务(南通)有限公司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 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4-03-11 14:58 累计次数: 字体:[ ]

罗捷斯停车服务(南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制定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22〕5号))《南通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通发改规〔2021〕2号)等相关规定,经成本调查,现对你公司停车收费标准明确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停车收费标准

车型

收费标准

备 注

危险化学品车辆(空车)

2小时内

5元/半小时

30分钟内免费,超过免费时间以进场时间收费,连续停放24小时封顶价为100元。

2小时后

6元/半小时

危险化学品车辆(重车)

1小时内

6元/半小时

30分钟内免费,超过免费时间以进场时间收费,连续停放24小时封顶价为150元。

1小时后

8元/半小时

二、其他说明事项

(一)危险化学品停车收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经营者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包月、包年收费标准以协议的形式议定。

(二)停车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收费单位应当在停车场出入口处醒目位置公示具体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