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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举措》

来源: 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3-09-28 字体:[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国家、省文件要求,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活力,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市发改委会同市相关部门逐项研究,发布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举措》(通政发〔2023〕22号,以下简称《若干举措》),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3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围绕8个方面31条内容全面地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路径进行了整体设计和系统归纳。

二、起草过程

起草过程中,重点把握3个方面内容。一是落实新要求。深入研究国家、省最新政策文件,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南通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二是突出先进性。文件起草中学习借鉴了先进地区经验做法。三是突出针对性。结合我市实际,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力求政策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回应了当前民营企业关心关切的问题。

三、主要内容

《若干举措》包括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强化企业人才支撑、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浓厚“崇商重商”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等8个方面32条内容。

一是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共9条,包括便利民营企业准入准营、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开展经济领域中介机构专项整治、提升审批服务水平、持续优化惠企服务、政策服务精准推送、政策优惠直达快享、政策制定更加贴心、涉企诉求闭环管理等。

二是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共4条,包括鼓励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鼓励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优化产业用地模式等。

三是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共2条,包括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拓展直接融资渠道等。

四是进一步强化企业人才支撑。共3条,包括加大人才招引力度、提升培育人才强度、优化民营企业人才流通机制等。

五是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市场竞争力。共4条,包括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梯度培育民营企业、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能力、推动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等。

六是进一步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共4条,包括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深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等。

七是进一步浓厚“崇商重商”良好氛围。共3条,包括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培育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等。

八是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共3条,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强化宣传引导等。


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举措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