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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 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4-09-06 字体:[ ]

近日,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海洋强国战略,按照江苏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加快打造全省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富有江海特色的现代海洋城市,根据市领导要求,市发改委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入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向海十二条”)。

二、编制过程

前期,市发改委会同市相关部门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重点企业、板块(园区)意见建议,深入研究沿海相关省市推进举措,在此基础上,起草形成“向海十二条”,于7月2日—7月4日书面征求各板块、市相关部门意见,7月15日—7月25日通过委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已充分吸收采纳各方面意见建议。

三、主要内容及特点

“向海十二条”在市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需求导向、聚焦问题短板、明晰重点任务,从全域布局、产业升级、平台支撑、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12条措施,是一份深入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的提升性文件。

主要有6个方面特点:

一是擘画“全域向海”蓝图。坚持“全市都是沿海”的系统思维,推动沿江沿海功能协同联动,明确临海地区、非临海地区发展定位。突出临海地区“前沿阵地”作用,加快构建“4+2+X”产业体系;发挥非临海地区的重要支撑作用。深化跨江协同向海图强,建设一批跨江融合产业园区,加强与上海“2+3+X”海洋产业链创新链融合贯通,打造长三角北翼江海组合强港。

二是明确“锻长补短”方向。围绕海洋产业强链补链延链,重点抓好产业链招商、产业监测评估、产业信息共享、产业联盟建设,全力补齐生产性服务业短板。推动海洋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围绕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减污降碳协同开展(近)零碳试点建设,有序推进涉海大规模设备更新。

三是强化平台载体支撑。金融方面,积极设立向海发展基金、外贸集团等新平台,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模式,不断拓宽金融助力海洋新渠道。创新方面,重点抓实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重点技术攻关转化、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引培。基础设施方面,扎实推进沿海、沿江、内河关键节点工程。

四是着力突破瓶颈制约。针对企业、板块(园区)反映最多的要素难题,优先推荐海洋产业项目列入省、市重大项目库,在土地、海域、能耗、岸线、排污总量等方面给予支持。针对空间拓展需求,积极推动新老江堤、海堤优化调整。针对船舶海工、临港高端装备等行业特点,优化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标准。针对园区生活配套问题,统筹推动沿江沿海“三生”融合。

五是强化精准政策支持。加大现有政策向海洋领域倾斜力度,支持涉海重大项目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对省级海洋产业奖补资金按因素法切块下达。针对性制定三条增量政策,分别对符合条件的新建海洋产业特色园区、新注册涉海研发设计企业、新研发船舶海工高端产品给予奖励。

六是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完善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向海发展四项机制,通过重大项目跨区域利益分享机制强化各板块间分工协作;通过激励机制鼓励担当作为,向海发展表现突出、取得明显成效的部门和个人,优先纳入高质量发展贡献奖评选对象;通过考核机制强化督促推进,对海洋经济发展重点指标加强监测评估和考核评价;通过交办机制推动协调解难,对问题诉求事项“清单式”交办、“闭环式”管理。

原文《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