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信箱流程
开始写信
获得查询码
查看回复
查看回复
详细信息
标题: 咨询新房备案价
提交时间: 2021-10-20 12:44:10
内容:

想咨询一下南通的新房市场上是否有限跌令,是不是低于预售备案价85%就不能卖了,否则不能网签备案?预售备案价在政府相关网站有没有公示,在哪里查看?麻烦告知,谢谢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答复
答复内容: 司宏飞,您好!
我委于10月20日收到您在市长信箱、部门信箱中关于商品房价格、公示方面的咨询,并于10月21日与您进行电话联系,沟通后您表示理解与满意。现就相关政策书面答复给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定价目录》、《江苏省价格条例》等规定,商品住房价格由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自主定价。
自2016年10月起,南通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保障性住宅和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住宅除外)销售价格实行备案制度。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申请,对商品住房最高销售价格进行备案。
根据相关要求,房地产开企业应当在销售现场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和备案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具体销售价格由开发企业与购房者在备案价格范围内协商约定。
再次感谢您对价格部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1日
答复单位: 南通市发改委 答复时间: 2021-10-22
信箱须知

一、写信准备

信箱必须经过注册并登录后方能写信。

二、写信注意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所有来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交属地和部门进行办理。为提高办理效率,相同内容只能向一名市领导反映,请勿一信多投。

我们将充分尊重您的意愿选择是否公开您的来信内容,在"内容是否公开"栏目中,如果您选择"是",表示您同意我们在必要时可以在网上公开您的信件和答复处理结果;如果您选择"否",我们将对您的信件严格保密。内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以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来信,将不予公开。

当您附加文件时,本系统允许您添加一个附件,当存在多个附件时请打包上传,附件限制大小不能超过10MB。

写好的信必须要提交才能交到有关部门,提交前您还可以对信件进行修改,提交成功的信件不能再进行修改。

根据相关规定,市长信箱信件在写信平台简易办理快速答复,也可导入“阳光信访”平台予以规范办理答复。

三、信件查询

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查询信件办理情况:

1.登录用户中心,打开“我写的信”就可以看到自己历次提交的信件列表,点击某一信件的标题,就可查看该信件的办理状态或答复意见。

2.打开南通市人民政府网站问政频道页“信件查询”,通过输入查询码方式查看信件的办理状态或答复意见。

请先登陆系统
用户注册

用户昵称2~40个字符 不允许使用等特殊字符

长度不能小于6位,最大不超过80位,不允许使用中文.





字母区分大小写
找回密码



请输入您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方便取回密码.


字母区分大小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