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南通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委,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经发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提高涉企收费政策透明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更为宽松的营商环境,市发改委根据政策变动情况,对《南通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进行了重新修订,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公布的《目录清单》包括中央、省、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共34项,其中: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14项。
二、《目录清单》中所列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如有调整,一律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三、本《目录清单》涉及信息量较大,无法在目录中详细罗列,其具体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执行时间等具体规定,应按《目录清单》中注明的相应文件规定执行。
四、市发改委将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变化,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目录清单》若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南通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