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委各处室、各委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袁蓓蕾同志任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免去服务业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
严蓓蓓同志任新能源发展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能源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
杨超颖同志任区域协调发展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人事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
李明同志任价格综合管理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
赵振涵同志任办公室(法规处、行政服务处)主任,免去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清月同志任人事处处长,免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务;
徐婧同志任营商环境建设处处长,免去信用建设处处长职务;
朱嵘飞同志任国民经济综合处(政策研究室)处长,免去沿海发展处(“一带一路”推进办公室)处长职务;
蔡宇华同志任经济体制改革处(民营经济发展处)处长,免去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处处长职务;
王雅洁同志任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一带一路”推进办公室)处长,免去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经济贸易处)处长职务;
徐海峰同志任经济贸易处处长,免去监督检查处(评估督查处、监管协调处)处长职务;
刘乐同志任农村发展处处长,免去经济体制改革处处长职务;
闫朋同志任工业处处长,免去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工业处)处长职务;
黄耀华同志任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处长,免去团委书记职务;
王晓焰同志任服务业处处长,免去工会主席职务;
张朋月同志任社会发展处处长,免去法规处(行政服务处、行政执法处)处长职务;
葛蕾莉同志任信用建设处处长,免去长江经济带发展处处长职务;
陆蔡捷同志任成本监审和价格监测调控处处长,免去财务审计处处长职务;
李长权同志任粮食监督检查处(行政执法处、安全生产监管处)处长,免去安全生产监管处处长职务;
秦琰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免去农村经济处处长职务。
中共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