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顾滨滨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本委各处室、各委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顾滨滨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处(评估督查处)处长;
张鹏程同志任能源保障处处长;
张星鑫同志任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处处长;
张海霞同志任工会主席;
顾子钦同志任团委书记;
李哲同志任办公室(法规处、行政服务处)副主任;
严小飞同志任经济运行调节处副处长;
张达铖同志任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李超同志任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一带一路推进办公室”)副处长。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
中共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5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