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委各处室、各委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丽同志任办公室(法规处、行政服务处)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办公室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
杨捷同志任成本监审和价格监测调控处副处长、二级主任科员,免去粮食和物资储备处副处长、二级主任科员;
薛金晶同志任办公室(法规处、行政服务处)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免去财务审计处副处长、三级主任科员;
李浩阳同志任支援合作处副处长、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固定资产投资处(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副处长、三级主任科员;
曾德仟同志任区域协调发展处副处长、三级主任科员,免去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处副处长、三级主任科员;
陆晓晓同志任办公室(法规处、行政服务处)副主任,免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云鹏同志任办公室(法规处、行政服务处)副主任,免去国民经济综合处(政策研究室)副处长职务;
黄亦欣同志任能源保障处副处长,免去能源处副处长职务;
柏长青同志任经济贸易处副处长,免去经济运行调节处副处长职务;
王啸天同志任工业处副处长,免去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工业处)副处长职务;
姚毅同志任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副处长,免去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工业处)副处长职务;
徐宋飞同志任服务业处副处长,免去支援合作处副处长职务;
张晨同志任价格综合管理处副处长,免去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处副处长职务;
高道恩同志任粮食监督检查处(行政执法处、安全生产监管处)副处长,免去沿海发展处(“一带一路”推进办公室)副处长;
陈楠同志任价格综合管理处二级主任科员,免去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处二级主任科员;
朱华伟同志任价格综合管理处三级主任科员,免去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处三级主任科员;
施惠惠同志任成本监审和价格监测调控处三级主任科员,免去价格监测处三级主任科员;
查瑞同志任营商环境建设处四级主任科员,免去法规处(行政服务处、行政执法处)四级主任科员;
严正同志任经济体制改革处(民营经济发展处)四级主任科员,免去经济体制改革处四级主任科员;
陈诺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处(评估督查处)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固定资产投资处(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葛帅同志任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免去法规处(行政服务处、行政执法处)四级主任科员;
俞荣同志任能源保障处四级主任科员,免去经济运行调节处四级主任科员;
杨顾坤同志任新能源发展处四级主任科员,免去能源处四级主任科员;
蔡文洁同志任农村发展处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农村经济处四级主任科员;
包欣宇同志任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四级主任科员,免去沿海发展处(“一带一路”推进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吴月峥同志任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处四级主任科员,免去社会发展处(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处)四级主任科员;
徐泽涵同志任区域协调发展处四级主任科员,免去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处四级主任科员;
耿玉辰同志任成本监审和价格监测调控处四级主任科员,免去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处四级主任科员;
管玥同志任营商环境建设处一级科员,免去法规处(行政服务处、行政执法处)一级科员;
吴正倩同志任能源保障处一级科员,免去能源处一级科员;
吴晨晖同志任区域协调发展处一级科员,免去长江经济带发展处一级科员;
赵美鑫同志任粮食监督检查处(行政执法处、安全生产监管处)一级科员,免去监督检查处(评估督查处、监管协调处)一级科员。
中共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5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