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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主题: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粮油实物帮困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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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2023年10月27日 - 202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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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单位:
市发改委
为适应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实际,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升粮油实物帮困工作成效,市发展和改革委、民政、财政、市场监管、总工会五部门联合对市区低保户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四种对象”及特困职工粮油实物帮困救助工作做出进一步完善,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粮油实物帮困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2023年11月2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行政综合楼415办公室。联系人:陈光一,联系电话:0513-8509938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27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粮油实物帮困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适应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实际,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升粮油实物帮困工作成效,现就市区低保户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四种对象”及特困职工粮油实物帮困救助工作做出修订和完善,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市区粮油实物帮困救助对象
市区粮油实物帮困救助对象为:主城区范围(指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内已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中及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城镇低保标准1倍以上2倍以下的低保边缘家庭中具有城镇户籍的70周岁以上老人、学龄前儿童和中小学生、一级和二级重度残疾人和重大疾病(指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三类)患者;主城区持有特困职工证人员。
二、市区粮油实物帮困救助标准和发放方式
市区粮油帮困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的粮油制品。具体发放方式为:对粮油帮困救助对象发放帮困救助供应卡(以下简称帮困粮油卡),实行一人一卡,每人每月一票,每票可在南通粮食集团指定的粮油供应点领取价值70元的粮油制品。粮油帮困救助等价资金不计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粮油帮困救助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全额负担。
三、市区粮油帮困救助审批管理
市区粮油帮困救助审批按以下程序进行:1、由救助对象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监护人)向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申报对象为重大疾病患者的须提供医疗机构证明),在社区张榜公示后报所在街办;2、街办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区民政局审批;3、所在区民政局审批并发放帮困粮油卡;4、特困职工认定和帮困粮油卡发放由市、区总工会负责。
帮困粮油卡由市民政部门统一印制。
四、帮困救助工作要求
(一)完善帮困粮油供应协调机制。完善由发改(粮食和物资储备)、民政、财政、市场监管、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的帮困粮油供应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沟通,紧密配合,定期会商,加强对粮油实物帮困供应工作的领导。发改(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负责帮困粮油指定供应点的管理工作,制定供应措施和工作要求,及时收票结算,牵头协调调整供应标准。民政部门负责民政帮困救助对象的认定,加强对帮困粮油卡发放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严格发放制度。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粮油帮困资金,加强对粮油帮困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粮油实物帮困救助资金专款专用。市场监管部门做好价格监督检查,规范帮困粮油供应点的价格行为。总工会负责特困职工对象帮困粮油卡发放工作。
(二)完善帮困粮油指定供应的选优机制。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就近、方便、选优”的原则,按照指定帮困粮油供应点基本标准,对申报的供应点进行梳理,筛选确定帮困粮油供应点,做到合理布局,优化服务。对经确认符合基本标准的供应点,在店内醒目处悬挂全市统一样式的《帮困粮油指定供应点》标牌。同时,将各供应点地址、联系电话印刷在帮困粮油卡背面,并上网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确保帮困粮油供应质量。帮困粮油制品供应质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帮困粮油指定供应点必须严格执行政府指定的各项粮油帮困供应政策,按规定定量供应米、油、面及其它粮油制品,合理定价,明码实价,尽可能让利于帮困对象;原则上不得供应非粮油制品;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米、面、油商品安全卫生标准;对上门领取粮油实物制品的特殊困难人员,应热情接待,对行动不便无法上门领取粮油实物制品的特殊困难人员,要组织人员及时送货上门;凡帮困粮油指定供应点违反粮油帮困供应政策,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供应点资格并予以通报。
五、帮困粮油供应标准实行定期调整制度
因物价上涨因素需调整的,由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民政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等五部门协商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