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07256/2010-0550 | 分类: | 监管信息\物价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通价费[2009]279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0-01-06 | 有效性: | ||
| 名称: | 关于核定市老年大学有关学科收费标准的通知 | ||||
关于核定市老年大学有关学科收费标准的通知
南通市老年大学:
你局“关于调整市老年大学学科收费标准的建议”收悉。
根据老年大学办学情况,经研究,同意市老年大学有关学科学费标准如下:
(一)、报名费:10元/人。
(二)、各学科相关收费标准:
1、楷书、花鸟画、山水画、水粉画、保健、古诗文欣赏、历史、英语、数码摄影、旅游地理、烹饪、养花歌咏、葫芦丝、二胡、琵琶、吉他学科收费标准为100元/人.学期;
2、电脑基础、电脑图像、电脑软件、动画制作、摄像编辑学科收费标准为180元/人.学期;
3、钢琴、电子琴、古筝、即兴伴奏学科收费标准为240元/人.学期。
(三)、教材资料费按备案标准收取。
上述收费标准自2010年春季招生时执行,有关退费政策按《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苏价费[2003]408号、苏财综[2003]157号)执行。请你单位接文后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