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07256/2012-0843 | 分类: | 监管信息\物价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通价行[2012]267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2-11-06 | 有效性: | ||
| 名称: | 关于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停车场经营收费标准的通知 | ||||
关于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停车场经营收费标准的通知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停车场:
你单位《关于制定(调整)停车场价格的建议》收悉。
经实地考察,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停车场位于南通市青年中路99号,地面5600平方米,泊位160个。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和《南通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通价规[2011]1号)有关规定,同意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停车场按二类区域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为:
一、地面停车场具体标准为:
1、小型车首时段4元/辆•小时,后时段1元/辆•小时;
2、大型车首时段8元/辆•小时,后时段1元/辆•小时;
3、安装并使用电子计时装置的停车场方可实行计时收费。连续停放超过10小时,不超过24小时(含24小时)的,一律按10小时收费;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出的部分按上述规定重新计时收费;
二、停放30分钟内不收费。
三、执行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免费。
四、长期、固定停车,可在上述收费标准内以协议的形式议定。
以上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请在停车场入口处公示收费标准,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2012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