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56/2017-0856 | 分类: | 监管信息\物价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通价产〔2017〕70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7-04-24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调整市区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
南通市自来水公司、南通市水资源管理处,崇川、港闸区物价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
为切实减轻用户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综〔2017〕17号)的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市区自来水价格相应调整,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市区自来水到户价格
自来水价格构成表
单位:元/立方米
构成 类别 |
水价组成 |
到户价 |
||||
基本水价 (含水利工程水费0.04) |
污水处理费 |
水资源费 |
||||
生活用水 |
居民阶梯水价 |
第一阶梯 年用水量180立方米及以下 |
1.54 |
1.10 |
0.20 |
2.84 |
第二阶梯 年用水量180至300立方米(含) |
2.31 |
1.10 |
0.20 |
3.61 |
||
第三阶梯 年用水量300立方米以上 |
4.62 |
1.10 |
0.20 |
5.92 |
||
非居民 |
学校、幼儿园、福利院、养老院、敬老院、、宗教场所生活用水 |
1.54 |
1.10 |
0.20 |
2.84 |
|
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医院、社区服务设施、居民住宅小区共用设施、环卫消防绿化等市政设施及农贸市场用水等 |
1.57 |
1.10 |
0.20 |
2.87 |
||
生产用水 |
1.94 |
1.30 |
0.20 |
3.44 |
||
特种用水 |
2.76 |
1.42 |
0.20 |
4.38 |
二、转供水价格
1、市自来水公司转供水价格由1.70元/立方米调整到1.64元/立方米(其中含水利工程水费0.04元/立方米、水资源费0.20元/立方米)。
2、转供水地区各类用水户的到户价格仍与市自来水公司直供的同类用户执行同价。
本次到户价调整时间自2017年4月1日起(使用量)执行,其他政策仍按通价行[2015]132号文件执行。
请各相关单位严格贯彻执行,确保政策落实。
南通市物价局 南通市财政局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