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56/2015-0220 分类: 监管信息\物价    通知
发布机构: 文号: 通价服〔2015〕76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5-06-02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停车场经营服务收费的通知
关于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停车场经营服务收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02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为有效配置和利用停车资源,最大限度满足就医者停车需求,经研究,现就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停车场经营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车场收费标准
  1、首时段为4元/小时,后时段为1/小时;
  2、连续停车24小时内最高收费20元,超过24小时的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3、停车半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
  4、执行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持C5驾驶证驾驶的车辆免费。
  5、对于需门诊多次治疗的特殊对象等制定收费减免措施。
  二、严格管理,规范行为
  1、医院停车泊位是方便就医者的配套设施,医院应充分挖掘资源,通过布局调整或改扩建增配必要的停车服务设施,为广大就医者提供便利。
  2、医院应加强自身管理区域内的交通组织和停车秩序管理,及时化解停车矛盾纠纷,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切实缓解就医停车难,保证有限停车资源合理使用、有效利用。
  3、医院停车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医院应当在停车场醒目位置公示具体收费标准及各项优惠措施,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本通知自2015年61日起执行。
 

 

                  南通市物价局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5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