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336/2024-00166 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文号: 通发改高技〔2024〕126号
成文日期: 2024-03-25 发布日期: 2024-03-2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4-03-25 18:5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发改委,市各直属园区经发局(投促局):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24〕287号),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通知和《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对符合条件的工程研究中心择优行文推荐至我委。

关于申报数量基础指标,各地可推荐不超过2家。另外,各地可分别推荐属于未来产业领域、在通中央管理企业各2家。未来产业支持领域为第三代半导体、未来网络、氢能、新型储能、细胞和基因技术、合成生物、通用智能、前沿新材料、零碳负碳(碳捕集利用及封存)、虚拟现实、量子科技、深海深地空天、类人机器人、低空经济、先进核能等领域。在通中央管理企业包括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全资(控股)孙公司,在苏中央管理企业下属事业单位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请于4月17日(周三)前将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汇总并正式行文报送我委,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4套(需签章齐全;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不采用上下册形式)。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请按封面、申报数据表、申请报告正文、相关附件顺序装订,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侧面用标签纸标注相关证明页。另请各地收齐汇总后附电子版光盘两张,包括申报汇总表(Excel格式)、申报数据表(Excel格式),申报材料(Word格式)及附件材料(PDF格式)。

联系人:成 斌;联系电话:85098676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