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336/2023-00775 | 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文号: | 通发改价格〔2023〕526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2-13 | 发布日期: | 2023-12-1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调整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
关于调整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部署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你公司服务范围内的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价格
(一)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第一阶梯气量基数为400(含)立方米以下,销售价格为2.98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气量基数为400—1000(含)立方米,销售价格为3.43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气量基数为1000立方米以上,销售价格为4.17元/立方米。阶梯气价按自然年度结算。
(二)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用户用气价格:学校、幼儿园、养老福利机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居民住宅小区共用设施等用户用气价格为2.98元/立方米。
二、调整时间
自2024年1月1日(抄见量)起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现阶段不具备一户一表条件而无法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暂按照第一阶梯气价2.98元/立方米执行。
(二)家庭户籍人口为4人以上的,每户每增加1人,每年一、二档阶梯气量基数分别增加100立方米、250立方米,由你公司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认定。
(三)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每户每月免费使用管道天然气由现在的7立方米增加为8立方米。
四、相关要求
请你公司严格落实好价格公示和政策宣传,积极做好“一户多人”用气申请和困难群众优惠减免办理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解决政策实施中相关问题,全力保障天然气安全供应和社会稳定。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