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56/2015-0153 | 分类: | 监管信息\物价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物价局 | 文号: | 通价产〔2015〕51号 | ||
成文日期: | 2015-04-20 | 发布日期: | 2015-04-30 | 有效性: | |
名称: | 市物价局、财政局、水利局转发关于调整水资源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市物价局、财政局、水利局转发关于调整水资源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物价局(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农经局),滨海园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
现将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工〔2015〕4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调整水资源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南通市物价局 南通市财政局 南通市水利局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