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高等师范学校新校区一期工程后评价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2-09-02 13:39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其南通高等师范学校新校区一期工程后评价报告编制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南通高等师范学校新校区一期工程后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二、项目预算:5.6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第三部分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五、潜在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科研咨询机构等社会团体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附件)

5、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附件)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附件)

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参见附件)

注:参加过本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实施工作的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承担该项目的后评价任务。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附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仍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

六、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09月12日下午14时30分整

七、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2日下午14时30分整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1236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

到项目开标现场提交投标文件的人员,请有序入场,佩戴好口罩并注意个人防护,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报告(注:行程卡须显示14天内均在南通大市区。)并提交书面的“疫情防控承诺书”(格式见第七章)。

免责声明:各地区的疫情防控即时政策的执行,非本项目采购活动程序中可规定的事项,因此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关注微信公众号“江海南通”,及时查看已发布或最新发布的南通市(区)相关疫情即时防控要求,并按照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513-85590062。一旦出现不符合南通市(区)疫情防控要求的供应商代表,来到本项目采购活动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0513-85098678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3栋2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262751096

南通高等师范学校新校区一期工程后评价报告编制项目-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