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开局之年。全委法治政府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南通”“法治南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加大学法普法工作力度,不断增强法治观念,严格依法行政,为发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委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委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和要求,精心组织工作。委党组、主任室强化责任抓落实,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处室、具体到项目、量化到岗位,形成人人负责、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科学合理的工作责任制,使各项部署落地生根、见到成效。党组、主任室根据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落实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目标。根据《2021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具体要求,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出台《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大力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切实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等年度重点法治工作任务。三是齐抓共建。党组会年初研究部署我委全年法治政府工作,党组书记、主任尹建勇强调,全委上下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把坚持依法行政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切实为发展改革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不断提升依法执政能力
一是规范执政。严格落实《南通市发改委“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和《中共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相关规定,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行为,均遵从党组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执行和监督管理等规定。二是民主执政。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坚持把办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作为促进发改工作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做好学习、调研和落实。今年我委牵头的人大大会议案1件,主办的人大建议34件、政协提案31件,会办的人大建议37件、政协提案32件办理数量创历史新高。三是科学执政。经委党组讨论决定,印发《市发改委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一步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三)规范法制监督审查机制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经委党组讨论决定,印发《市发改委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充分发挥法制处室作用,严格审核工作流程,严把合法性审查关,提高审核意见的质量和可操作性。根据工作要求,及时对涉及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和涉及长江保流域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二是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和程序的通知》,明确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和例外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委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程序。三是做好合同的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全年共审查全委各处室提交合同63件。对部分合同中不合理及违反规定的条款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同时充分借助“外脑”,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对于专业性强、重大复杂、涉及面广、法律风险大的合同,主动与公职律师、法律顾问进行对接与协商,借助“外脑”提供法律意见,进一步提高合同质量,降低潜在风险,确保重大政府合同合法有效。
(四)推进学法普法工作常态化
一是开展《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走进市放心粮店、军粮供应站和粮食收储企业开展《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20余份,向收储企业宣传政策。二是组织开展的《长江保护法》专题学习培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经发局、长江办)参加由国家长江办组织开展的《长江保护法》四期专题学习培训。三是开展《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与司法局联合印发第117期《法润江海》,主要对《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创新环境四方面内容进行宣传。四是组织全委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和学习。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组织全委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安全法律知识考试和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保密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全委人员参加江苏省第四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暨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在职人员参与率达到100%。五是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的任务要求,做好2021年度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考试工作,主要采取线上培训方式,依托南通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云平台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公共法律知识、通用执法知识、新颁布的重大法律法规至少20学时培训。我委共79名执法(监督)人员按期完成此次培训课程。六是组织开展法治建设专题培训。邀请市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严尚军同志做《有效实施民法典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
(五)抓好重点工作推进落实
一是开展《招投标法》实施20年总结评估。系统总结《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南通市招标投标市场发展和制度体系建设的历程,全面梳理《“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实施以来推行电子招投标重要进展,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深入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的总体思路和工作考虑,明确2021年工作重点。二是总结《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实施情况。从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规则、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积极推进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加强合同管理五个方面内容,认真总结《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以来我委实施情况。三是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江苏实践指标》自查迎查工作。对照相关测评指标,对属我委工作职责的内容推进情况进行自查。按照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现场核查指标要求,认真整理并上报涉及我委的相关材料,配合司法局做好迎查工作。四是做好全省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推进情况相关材料报送。对我市招投标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各招标投标电子平台情况进行统计清理,总结我市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和监管情况。五是完成各工作平台事项梳理和数据报送。全面梳理监管事项,对本部门所有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事项进行维护,定期报送监管行为数据;在江苏政务平台新更新的属于我委30项处罚事项进行信息维护;根据开展江苏省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综合平台应用试点工作要求,认真完善执法账户管理信息和我委92名执法人员及证件信息,维护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职权事项共计79项。
(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条,共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89件,部门信箱答复96件,12345答复23件。均按规定流程,及时受理、积极答复。我委今年共收到复议申请2件,经与申请人协商,已按照南通复议体制改革规定转相应市(区)人民政府办理。办理行政应诉二审案件1件,单位负责人亲自出庭。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党组书记、主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办,确保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得到真正落实。
三、存在不足、原因及对策
由于有些处室和个人工作量大,任务重,对法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摆不上应有位置,一定程度上存在走过场的现象。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法治培训教育的个性化、精准度和实用性有待提高。针对以上情况,我委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普法学习,提高法治意识,切实做到平时生活中学法、学习中知法、工作中懂法、实践中用法。
四、下一年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组织执法处室新增人员参加执法考试,申领执法资格证件。对现有执法人员进行清理,根据司法局安排,统一换领全国执法证件。以培训学习为抓手,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夯实法治工作基础,促进依法行政。
二是增强法治宣传实效,落实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根据《关于在全市国家机关建立“谁执法谁普法”“三单两书”制度的意见》,制定我委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强化对《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三是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落实三项制度,坚持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