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4-04-08 16:41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3年,市发展改革委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为全市发展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高效履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年初制定出台《南通市2023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万事好通”南通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举措新66条》,在常态化实施2022“万事好通”66条基础上,围绕省委、省政府“五个环境”建设,创新增加开放环境,形成具有南通特色的“万事好通”新66条,为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提升年”提供全方位政策引导。起草《南通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借鉴上海、苏南等先进地区基础上,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成熟经验和有益探索予以固化。二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行业信用管理制度,联合各主管部门出台系列文件,根据信用实施情况实行差异化管理。开展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南通市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推广联合奖惩系统、信用监管系统应用,拓展场景应用。以实施“建立环境保护、医疗卫生领域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国家试点改革事项为契机,积极探索制度建设类、信用平台应用和服务类、信用监管类、社会治理和服务类创新项目。三是有序推进价费管理。积极落实天然气价格管理,优化调整居民阶梯气价政策。强化交流互通,完善各类各品种农本调查指南、调查表及审核模板,有力开展全市农本数据调查。按照“政府主导、正向公布、动态调整”的原则,对我市13大类21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型收费进行梳理调整,形成《南通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二)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动态调整权力事项。对照《南通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认领、维护我委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并进行动态调整维护,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市发改委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范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三是深化公平竞争审查。依法依规对本委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对其中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限制竞争行为的内容进行清理。紧扣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依托“南通市公平竞争e审查”平台,不断提升审查质量,确保增量存量审查并重。四是强化合同审查。贯彻落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同管理办法》,明确合同磋商和起草、审查、签订和履行等环节流程。

(三)健全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质效

一是依法履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南通市发改委“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和《中共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相关规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均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认真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管理,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定,有效防范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印发《市发改委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年度公开制度的要求。二是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列入重要日程,第一时间将文件精神传达至机关所有处室。三是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的作用。推动法律专业人才参与到政府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审核中来,有效防范行政决策法律风险。

(四)加强文明执法,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持续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行《南通市发改委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化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监管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二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印发《市发改委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民法典宣传月”“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三是开展执法专题培训。联合市市场监管局举办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开展粮食安全及粮食质量监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解析及实务、法治视角下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粮食流通行政处罚的法律适用和“管罚衔接”、行政执法实务等专题辅导培训,引导参训学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履行依法监管职责,维护粮食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五)依法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强化物资储备管理

一是加强价格监测。加强民生商品,工业、农业价格监测,提高价格监测数据质量,强化价格走势分析,努力营造平稳、有序、健康的市场价格秩序。二是强化物资储备管理。健全储备管理体制,完善储备治理链条。加强物资协议储备、产能储备建设,积极参与市减灾委应急物资储备品种、计划的编制,实施2023年度市级应急救灾物资采购,全面夯实实物储备基础。

(六)回应群众诉求,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依法办理涉法案件。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及行政复议案件。二是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坚持正面引导、及时分办、快速处置,畅通群众诉求。做好信访受理、答复等工作,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三是加强价格争议调解。聚焦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重点民生领域价费改革,持续开展政策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和释疑解惑,化解群众矛盾,避免社会舆论扩大,助力营造和谐稳定、公平公开市场消费环境。

(七)强化权力制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5·10”思廉日教育,组织党员参观“清风地铁·廉洁同行”和“廉正硕德 百世风规”张謇廉正思想主题展。开展“算好廉政账”专题教育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代表参观张謇家风家教馆。二是严格执法监督。制定《2023年市发改委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切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推进重要政策信息主动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规范答复文书制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88件。

(八)突出数字赋能,深化“互联网+”工作

一是动态更新我委行政权力事项。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持续调整维护各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办事指南,更新办事流程图5项,及时更新调整行政权力事项。二是开展“互联网+监管”。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通过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投资主管项目实现在线监管。按照“互联网+监管”的有关要求认真梳理,组织开展“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的录入。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委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带头学法普法。党组成员带头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并采取多种形式,督促各下属单位、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二是落实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最新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我市发展改革工作。三是强化队伍保障。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强化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督促检查和考核,分解普法工作任务,明确普法工作时间节点,组织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等考试。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委认真完成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全委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探索创新。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委将一如既往,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加强依法行政,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一项政治任务与核心内容,并形成学习长效机制。二是强化政策引领。正式实施《南通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各部门根据《条例》开展相关工作。围绕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最新部署,在2023“万事好通”新66条落地落实基础上,出台“万事好通”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3.0版。三是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干部法治学习培训工作,努力提升法治工作者和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和定期清理等制度。完善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发挥公职律师作用,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四是努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重要的基础保障性工作来抓,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