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委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委中心工作,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着力提升发展改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用法治引领、推进、保障“四型机关”建设,提升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增强全委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委党组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作为全委的一项重要工作,机构改革后,适时出台了《市发改委关于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依法行政工作由委主要领导负责,各相关处室具体实施,形成层层落实、处室联动的机制。委党组要求全委上下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切实为发展改革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继续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委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认真谋划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要点
党组会议专门安排委内平安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议题,对2019年综治、法治工作提出新要求,做出新部署,根据《2019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通法宣办〔2019〕5号)《关于印发南通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通依法办〔2019〕3号)的具体要求,结合发展改革的工作实际,研究出台了《市发改委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市发改委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紧紧围绕委党组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着力推动“谁执法谁普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明确了工作要点。
(三)加强学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我委党组历来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在研究讨论重要事项和作出重大决策时,都把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委、省政府的规定贯穿始终,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一年来委党组学习会议安排了5次法制学习活动,结合发展改革业务工作重点学习了《政府投资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同志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讲话,进一步提升全委法治意识、法治理念。在全委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了保障。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通执委办〔2019〕1号)要求,制定了《市发改委2019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计划的通知》。结合干部普法学法考试、干部法治教育工作、执法人员法治培训考试等,及时加强委机关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提升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月15日南京大学朱晓东教授带领全委工作人员学习《环境保护法》,2月26日,请市保密局负责同志讲解了《全力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10月11日请市委组织部综合管理考录处同志对《新公务员法》进行了解读。
(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制定了《关于印发南通市发改委“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通知》(发改党组〔2019〕6号)和《关于印发中共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的通知》(通发改党组〔2019〕4号),进一步完善委党组议事决策机制,规范党组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的决策行为,从党组议事决策的范围、议事决策程序、决策执行和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使市发改委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化、规范化。
(五)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重点任务完成
1.强化行政权力清单管理。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推动“不见面审批”的改革,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转隶的实际情况,认真梳理行政权力清单,调整完善相关信息;按“应上尽上”的原则,将纳入江苏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的事项,按政务服务标准化的要求,提速增效限时办结。根据省改办通知要求,做好行政权力清单调整衔接落实。主要是对机构改革以后因职能调整、调入调出事项、取消合并事项、设定依据调整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审批服务方面的45个项目编制了5.0版政务服务标准,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对服务指南进行了更新维护。
2.加强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保持我委与市行政审批局在审批、监管服务方面的有效衔接,及时做好信息接收和处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行政审批审管联动系统,做好审批结果信息的签收和监管信息的反馈等。切实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抽查等方面措施,定期跟踪督查项目进展。
3.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对我委2018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报备情况,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以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后评估项目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及时报送。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委制发的现行有效(截止2019年6月30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本次共计清理规范性文件70件,其中以市政府、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17件(继续有效的14件,拟废止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53件(继续有效的40件,拟废止13件)。按照市委办要求对36件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复核。
4.认真完成法治政府考核相关工作。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自查自评。根据中共南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通执委办〔2019〕4号)《关于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督察工作的通知》(通委法办〔2019〕15号)要求,对照督查内容任务,结合发改委具体工作,认真及时完成了自查、迎查及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5.全力做好全市政策性粮食大清查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粮检〔2019〕3号)文件要求,制定印发《全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决策部署,积极开展政策性粮食大清查,企业自查共发现问题185条,全市普查共发现问题32个。
6. 严格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为增强检查的专业性和针对性,约请市安监局专家库两名安全专家对委属粮食仓储企业(含资产出租)和民营面粉加工企业“两个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达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进行回复。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对在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苏发改资环〔2019〕350号)要求,赴启东现场检查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及有关企业节能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市电力行业协会及专家团队检查组“四不两直”赴市开发区、启东市、通州湾示范区检查能源条线安全生产工作。
7.全面开展民营企业法治化营商环境督查。认真做好省专项督查的迎查准备,对涉及市发改委的政务诚信和清费减负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回顾,既有成绩,也看到面临的问题。抽调人员,认真组织对县市区的专项督查。
8.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法律规定,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保障公众的政府信息知情权。做好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群众关心、媒体关注、涉及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受理、积极答复,明确办理流程,规范受理、交办、承办和答复等环节,提高答复质量。2019年,公开政府信息398条,共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58件,市长信箱答复98件,行政复议0件。
二、存在问题
因机构改革人员调整,目前部分工作未能按序时进度推进。
三、下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定期召开委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会,总结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障碍,确定下阶段工作任务。
(二)进一步强化学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干部法制学习制度,把法律知识作为全委工作人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
(三)进一步落实各项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对政策性粮食大清查查出问题严格整改,切实做好夏秋粮收购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通过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自我约束,形成相互制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执法监管方式,积极探索移动执法、自动监控等智慧监管,增强监管实效。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