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21辆汽车污损赔偿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入选全省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南通“类案专调”工作经验和“南通市网约车停运损失赔偿纠纷调解案”被国家价格认定工作简报刊发。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高效履职,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牵头制定《“万事好通”南通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举措66条》,构建一流“万事好通”南通营商品牌。坚持创新引领,制定出台《南通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事项清单》《南通市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认定标准》《南通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回应处置暂行办法》等文件,持续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认真贯彻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完善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切实提升市场准入透明度和便捷性。二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行业信用管理制度,联合各主管部门出台系列文件,根据信用实施情况实行差异化管理。开展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南通市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推广联合奖惩系统、信用监管系统应用,拓展场景应用。以实施“建立环境保护、医疗卫生领域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国家试点改革事项为契机,积极探索制度建设类、信用平台应用和服务类、信用监管类、社会治理和服务类创新项目。三是有序推进价费管理。积极落实天然气价格管理,优化调整居民阶梯气价政策。强化交流互通,完善各类各品种农本调查指南、调查表及审核模板,有力开展全市农本数据调查。按照“政府主导、正向公布、动态调整”的原则,对我市13大类21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型收费进行梳理调整,形成《南通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二)强化制度建设,提升工作质效
一是动态调整权力事项清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落实《江苏省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办法》,调整完善委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并进行公示。开展清单执行情况自评,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行政效能。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市发改委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编制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规范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出台《关于明确市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相关政策的通知》。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决定保留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件,废止2件,修订1件,并公布清理结果。三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贯彻落实《2022年南通市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要点》,紧扣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依托“南通市公平竞争e审查”平台,不断提升审查质量。制定《市发改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确保增量存量审查并重,结合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清理,全年共清理存量文件44件。四是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同管理办法》,明确合同磋商和起草、审查、签订和履行等环节流程。细化审查标准,截至11月,共计审查合同56件,提出修改意见30余条。加强合同规范化管理,对全委近年签订合同进行全面梳理,并予以备案。
(三)健全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质量
一是规范决策行为。严格落实《南通市发改委“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和《中共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相关规定,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行为,均遵从党组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执行和监督管理等规定。印发《市发改委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公益优先、比价合理、递远递减、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扎实推进价格听证各项工作,高标准拟定轨交票价方案。二是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坚持把办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作为促进发改工作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做好学习、调研和落实。今年我委共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46件,其中主办的人大建议26件、政协提案34件,会办的人大建议46件、政协提案40件,满意率100%。三是发挥专业法律人士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专业知识,对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协助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法律疑难问题,努力保障我委依法决策、依法行政。2022年我委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共提供审查意见建议100余条,有效防范行政决策法律风险。
(四)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
一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行《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细则》《南通市发改委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化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执法检查工作需要,制定执法装备清单,更新执法装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监管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2022年,实施抽查任务10次,其中单一部门抽查1次,跨部门联合抽查9次。二是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探索制定涉粮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丰富普法宣传载体,扩大社会参与,结合“世界粮食日与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粮食与物资储备科技周”“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三是推进专项整治。制定《市发改委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具体任务分工,提出落实举措。开展油气长输管道领域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筑牢能源行业安全防控体系。加强对全市粮食仓储、加工企业安全检查,发放《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书》396份,发现隐患问题全部完成闭环整改。
(五)依法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强化物资储备管理
一是加强价格监测。加强民生商品、大宗商品、房地产、农产品价格监测,提高价格监测数据质量,强化价格走势分析。推进价格信息发布,积极引导社会预期,努力营造平稳、有序、健康的市场价格秩序。截至11月,共上报704300条价格数据,发布227期主副食品价格、66期通城晒价台。二是强化物资储备管理。建立高效联动协调机制,进一步提升应急救灾物资保障能力。认真履行医疗物资保障组牵头单位和应急物资专班职能,建立防疫物资快速补充机制,确保医疗卫生、机关、口岸、交通、社区、涉外等防控物资需求。加强防疫物资协议储备、产能储备建设,建立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名录清单,增强防疫物资保供能力。
(六)回应群众诉求,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依法办理复议应诉案件。认真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规范答复应诉工作程序。我委今年共收到复议答复通知1件,相关行政行为被依法予以维持。二是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坚持正面引导、及时分办、快速处置,畅通群众诉求。做好信访受理、答复等工作,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截至11月,共受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件77件、部门信箱来信112件、阳光信访平台信访件4件,目前均已办结。三是加强价格争议调解。积极构建资源共享、协同联动的多元解纷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价格争议在线诉调对接工作,与市区3家基层法院全部落实“点对点”诉调对接。创新建立价格争议“类案专调”工作模式,与崇川区人民法院家事、物权等3个专业审判法庭全面开展协作,与开发区法院印发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实施办法、设立调解工作站。加强对涉诉价格争议纠纷类型、流程衔接、技术方法等方面的实务研究,在全国系统培训班就价格争议纠纷诉调对接进行授课。
(七)强化权力制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开展主题教育。坚持执法为民,强化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的重点任务。聚焦主题学、联系实际学、严肃认真学,制定实施方案、培训计划,认真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发改委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把“改”字贯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始终,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二是实施执法监督。制定《2022年市发改委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组织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监督行政执法程序、参与行政执法过程。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针对巡察组提出的5大类7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推进重要政策信息主动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规范答复文书制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今年以来,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74件。
(八)突出数字赋能,深化“互联网+”工作
一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根据法律法规变动和职能调整情况,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持续调整维护各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办事指南。深化“通城通办”事项改革,报送的三个权力事项已全部实现网办。二是开展“互联网+监管”。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通过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投资主管项目实现在线监管。按照“互联网+监管”的有关要求,认真梳理,组织开展“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的录入。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委主要负责人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强化学法用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委党组定期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集中学法。二是落实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实施《市发改委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市发改委2022年度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市发改委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我市发展改革工作。三是强化保障措施。健全内部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完善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管理。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开展“三项制度视角下行政执法基础与一般程序要点”执法实务专题培训。建立法治联络员队伍,强化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督促检查和考核,组织国家安全法律知识、著作权法律知识、宪法知识等考试,全委法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委认真完成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全委依法行政的主观意识培育还不够到位,部分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与发改业务工作还未实现有机融合,普法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探索创新。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委将一如既往,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加强依法行政,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紧紧围绕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落实保障措施。二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高标推进2023年立法工作任务,及时总结提炼我市近年来在“放管服”改革、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信用体系建设等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成果,以增加企业和群众更多的获得感为目标,以加强营商环境体制机制建设为重点,高质量完成《南通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起草工作。三是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注重行政执法人员的配备和培养,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工作,保障社会生产安全。四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常态化开展学法普法活动。借助新媒体平台,丰富创新宣传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