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推重大项目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和经济循环发展,市发改委于2019年年底正式启动《南通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规划(2020-2025)》编制工作,这是我市首部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规划,省发改委已于2020年6月5日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20〕554号)。
该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明确了我市“十四五”期间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的发展思路和目标,有力推进全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水平与经济效益,同时也是保障南通市能源安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规划期内建设项目及预留项目总投资约24.6亿元,项目全部投运后,年可供电约64.94亿千万时,每年可减少烟尘排放量271.06吨,二氧化硫排放量约2837.37吨,对我市增加供电量、环境质量改善具有积极作用。(能源处:张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