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深入贯彻《江苏省电力条例》,支持电力事业发展,打造一流电力营商环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和园林局、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局、大数据管理局、供电公司联合出台了《南通市贯彻落实<江苏省电力条例> 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涵盖电力规划、电力建设、电力生产运行、电力供应与使用等方面,提出通过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推进“能源互联网”建设;大力发展绿色能源,深化电网新技术应用;精简电力工程审批程序,助推电力高质量发展;强化电力服务质量,提升电力供应服务品质;强化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切实保障电网运行安全。
《实施意见》的出台,为我市持续打造一流电力营商环境、提升全社会综合能效水平、助力南通高质量发展,提高了积极的指导意义和推动作用。(能源处:施正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