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我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6万立方米/日以上,新建和改建污水收集管网200公里以上,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能力不少于2万立方米/日,其中市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万立方米/日,新建和改建污水收集管网15公里。市区污泥无害化处置率保持100%,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率不低于25%,县以上城市建设污水厂尾水湿地不少于1座,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75%,乡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低于65%(重点乡镇需达到75%);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实现85%目标,全市生活垃圾实现分类处置、日产日清,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7200吨/日,原生活垃圾实现“全量焚烧、零填埋”;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明显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危废医废处置能力与需求总体匹配,规模适度超前配置。到2030年,基本建立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方案》提出,健全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深入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持续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统筹规划科学确定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规模,统筹优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加快实现城市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统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和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实现污泥综合利用处置能力与产生情况基本匹配。
《方案》提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稳步推进全市环卫设施建设,引导环卫设施合理布局与建设,减少“邻避”影响,提升环境卫生设施服务能力。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站建设,新建居民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科学测算本地区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适度超前建设与生活垃圾日清运量增长相匹配的焚烧处理设施。
《方案》提出,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推进工业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提升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推进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加强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的收运体系。规范废旧塑料再生利用行业管理,严格落实塑料制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禁限要求,加强对塑料购物袋、农用地膜等废旧塑料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
《方案》提出,推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智能升级,加大对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等收集、贮存、交接、运输、处置全过程智能化处理体系的探索建设力度。加强污染物排放和环境治理在线实时监测监控,增强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推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系统科学规划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区域统筹,积极拓展共建共享模式。(资环处: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