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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南通市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方案》

来源: 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1-03-23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文件要求,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起草了《南通市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制定背景

物流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重要环节。近年来,物流降本增效积极推进,社会物流成本水平保持稳步下降,但部分领域物流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社会物流成本出现阶段性上升,难以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印发了《江苏省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省文件和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市发改委和市交通局等部门就我市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研究制订了《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一是全面贯彻国家实施意见和省实施方案精神。国家、省提出的政策措施,我市实施方案中全部体现。在深化降费减税、补短板强基础、加强智慧互联、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要素保障五个方面,围绕有关物流降本增效政策,提出了我市的具体落实方案。

二是体现南通的鲜明特点。市发改委和交通运输等部门紧密结合南通实际,提出了具体可操作的物流降本措施,体现了南通物流基础设施改善对物流成本降低的作用,特别是通州湾新出海口、南通新机场、过江通道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南通物流发展的促进作用。提出了通过培育股份制多式联运核心企业,探索适合我市特点的多式联运模式。

三是与研究制定我市“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相结合。当前我市着手开展“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结合《实施方案》编制,拟将我市“十四五”物流网络完善、智慧物流建设以及要素保障等方面充分细化,确保我市物流降本措施贯彻实施。

四是促进国家级、省级物流平台建设。我市已列入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规划,重点建设港口型、商贸型国家物流枢纽。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对通州湾、海安建设国家物流枢纽给予了支持,同时提出积极鼓励海安申报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

《实施方案》制定出台后,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等市相关部门将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定期研究会商,及时总结推广降低物流成本典型经验做法,协调解决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原文:南通市发展改革委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