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县市区要闻

海门市发改委走进人大机关组织开展《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宣传

来源: 海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4-08 字体:[ ]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省制定的第一部省级涉粮地方性法规,自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我省确保粮食有效供给,规范粮食流通秩序,促进粮食产业发展,保障地方粮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4月7日下午,海门市发改委丛茂琪副主任走进人大机关,围绕《条例》制定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和亮点特色进行了全面解读。

授课照片.JPG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条例》的制定出台是适应粮食安全保障新要求、粮食流通形势新变化、粮食消费新需求的迫切需要,为提升粮食安全保障水平、促进粮食产业强省建设、提高粮食流通治理能力提供了法治保障。

下阶段,市发改委将通过“线上+线下”齐头并进的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配合市人大开展《条例》执法监督,促进各项政策制度落实。结合5月粮食科技周、6月食品安全宣传周、10月16日世界粮食日等活动,推动《条例》宣传进乡镇进社区进校园,扩大宣传受众面,增强宣传效应,让全社会共同关注粮食安全,支持粮食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