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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在海门试点

围绕落实管护责任制度、建立高效分类管护机制、 优化多元资金保障机制等开展

来源: 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8-03 字体:[ ]

南通市发改委、财政局日前联合发文,根据《南通市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结合省级工作要求,正式批复海门区作为全市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改革试点,这也是全市惟一的改革试点地区。

去年底,南通市出台了《南通市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排定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南通清单”,涵盖人居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田基础设施、文化、教育等17个类别;明确了“到2025年,基本建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到2030年,形成具有南通特色的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机制;到2035年,全市农村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建立健全并管护到位”的改革目标。其中,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责任主体,既是改革任务的组织者,也是改革任务的实施者。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基础。此次海门成为全市惟一的改革试点地区后,全区上下积极响应,迅速成立领导小组,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全面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系列部署要求,及时查找管护短板,进一步优化试点方案,重点围绕落实管护责任制度、建立高效的分类管护机制、完善相关的管护配套制度、优化多元的资金保障机制等任务积极开展改革试点,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探索管护体制改革经验,填补乡村治理体系的空白。

农村人居环境,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重要课题之一。今年以来,海门区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获2020年省评估第一等次基础上,率先“破题”试水改革。截至目前,海门区农村公厕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并落实管护责任;全区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理率100%,无害化处理率100%;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扎实推进,今年全区计划完成不少于1.7万户;成立1个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营运中心,30个区镇农业废弃物回收站,50个农药零差率配供点,238个村建立回收点,建立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网络;总投资2.5亿元的2021年农村公路建管养工程,施工图审查已完成,力争8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此外,海门还将继续投入2400万元,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资金,以每年每村8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对年度考核前五的区镇,分别进行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