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境内涉及口岸进出口环节政府性基金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发改委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清理口岸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财税〔2018〕122号)和《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印发进出口环节收费公示模板的通知》(署办岸函〔2018〕36号)等要求,现将《江苏境内涉及口岸进出口环节政府性基金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请各收费单位按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发改委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清理口岸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财税〔2018〕122号)和《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印发进出口环节收费公示模板的通知》(署办岸函〔2018〕36号)等要求,现将《江苏境内涉及口岸进出口环节政府性基金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请各收费单位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