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336/2022-00135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文号: 通发改收费〔2022〕70号
成文日期: 2022-02-25 发布日期: 2022-02-2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核定江苏省通州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材料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核定江苏省通州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材料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来源: 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2-02-25 14:13 累计次数: 字体:[ ]

江苏省通州中等专业学校:

你校关于核定实习材料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调整中等专业学校收费标准和职业高中收费并轨的通知》(苏教财〔2000〕48号、苏财综〔2000〕123号、苏价费〔2000〕228号)、省物价局《关于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材料费标准定价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18〕53号)和南通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南通市职业学校实习材料费管理的通知》(通价费〔2016〕225号)有关规定,现就你校31个专业实习材料费试行标准明确如下:

一、试行收费标准

序号

专业名称

试行收费标准(元/生·学年)

1

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护

700

2

空中乘务

300

3

电子商务

500

4

连锁经营与管理

300

5

物流服务与管理

300

6

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机电产品检测技术应用)

700

7

通信系统工程安装与维护

500

8

艺术设计与制作(美术设计与制作)

500

9

服装设计与工艺

500

10

工业机器人技术

700

11

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

700

12

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新能源汽车装调与检修)

700

13

大数据与会计(会计)

280

14

会计事务(会计、会计电算化)

280

15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

500

1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420

17

电子商务

500

18

计算机网络技术

480

19

计算机应用

500

20

物联网应用技术

490

21

工艺美术

500

22

环境艺术设计

440

23

艺术设计

490

24

工程造价

490

25

建筑工程技术

500

26

建筑工程施工

550

27

机电技术应用(对口单招)

630

28

机电技术应用

620

29

机电一体化技术

620

30

汽车运用与维修

610

31

数控技术应用

620

二、有关要求

1.五年制高职专业的前三年可以收取实习材料费,后二年按大专学费标准收费的,不得收取实习材料费。学生离校到社会顶岗实习期间,学校不得收取实习材料费。一个学年内,实习期限满半个学期不满一个学年的,减半收取实习材料费。

2.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对实习材料费科学管理,精准使用。设立实习材料实物台账及出、入库明细台账,在采购、领用、使用、结算等环节加强内部控制。实习材料费应分班级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定期进行实习材料实物账与财务账核对,确保账物一致。

3.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应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减免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通过公示栏、校园网等方式长期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公示。在每学年结束前,应向学生公示实习材料费收支明细并按实结算,有结余的应退还给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适当减免。

4.上述标准试行期限从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起至2024年秋季学期结束止。试行期满,由你校提出核定正式标准的申请,经成本调查后制定正式标准。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