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56/2010-0510 分类: 监管信息\物价    通知
发布机构: 文号: 通价服[2010]104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0-05-06 有效性:
名称: 关于调整狼山风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关于调整狼山风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5-06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狼山管理处:
  你处《关于制定(调整)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建议》收悉。
  为引导旅游消费,推动我市旅游业发展,经成本监审、征求意见和集体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对狼山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门票价格:淡季50元/人•次,旺季70元/人•次。
  2、年卡:80元/人•年(学生40元/人•年)。
  3、亲情卡:120元/家•年。
  4、淡旺季时间:淡季为1、7、8、9、11、12月,旺季为2、3、4、5、6、10月(含除夕至正月初七)。
  5、优惠措施 (1)现役军人、残疾人、离休干部、70周岁以上的老人(以上均凭有效证件)、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均免费。(2)60-69周岁老人、全日制在校学生(以上均凭有效证件)、身高1.2-1.5米(含1.5米)的儿童减半收费。(3)其他优惠措施及对旅行社等团队的优惠办法由企业自行确定。
  6、从2010年5月10日起执行,请做好相关公示、明码标价及宣传引导工作。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