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增设沿海发展处
来源: 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2-03-15 14:23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编复〔2022〕18号文件同意增设沿海发展处,承担推进落实海洋强国战略有关工作;推动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意见;协调推进沿海重要节点开发和发展载体建设;承担南通沿海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同时将“一带一路”推进办公室由单独设立调整为在沿海发展处挂牌设立,原由“一带一路”推进办公室承担的工作职责整体划转至沿海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