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336/2023-00210 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文号: 通发改高技〔2023〕140号
成文日期: 2023-04-06 发布日期: 2023-04-0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3-04-07 10:46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发改委,市各直属园区经发局,崇川区工信局: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23〕330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广泛宣传、组织和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准备申报材料,按期登录信息填报系统提交申请,确保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均纳入清单管理并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2022年已列入清单企业如需享受新一年度税收优惠政策(进口环节增值税分期纳税政策除外),2023年需重新申报。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须于2023年4月16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中提交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经审计的企业会计报告),同时准备两份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及光盘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确定的接收单位。企业具体填报事宜可咨询省半导体行业协会、省软件行业协会。

各地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对已列入清单内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上报。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23〕330号)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6日

(联系人:成斌;联系电话:85098676)

通发改高技〔2023〕140号+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省发改委 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23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