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336/2023-00287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文号: 通发改高技〔2023〕208号
成文日期: 2023-05-18 发布日期: 2023-05-1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3-05-18 15:31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发改委,市各直属园区经发局(投促局):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23〕520号),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通知和《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审核把关,择优推荐,并在申请文件中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予以确认。

关于申报数量,各地可推荐申报2家。另外,在通中央管理企业、优先支持领域的可分别推荐申报3家、2家。在通中央管理企业包括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全资(控股)孙公司,优先支持领域为第三代半导体、氢能和新一代储能、基因技术及细胞治疗、零碳负碳先进技术。

请于2023年6月13日前将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汇总并正式行文报送我委,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4套(需签章齐全;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不采用上下册形式)。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请按封面、申报汇总表、申报数据表、申请报告正文、相关附件顺序装订。另附电子版光盘两张(申报汇总表、申报数据表采用Excel形式,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Word版、PDF版)。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侧面用标签纸标注相关证明页,申报光盘上须记号笔注明所属县(市、区)名称、依托单位名称和工程中心名称。

联系人:成 斌;联系电话:85098676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8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