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336/2023-00673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文号: 通发改高技〔2023〕390号
成文日期: 2023-09-06 发布日期: 2023-09-0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2023年度数字经济应用场景项目评选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数字经济应用场景项目评选的通知
来源: 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3-09-08 15:48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改委、财政局,市各直属园区经发局(投促局)、财政局(财金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倍增和服务业繁荣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通政发〔2022〕19号)、《支持数字经济应用功能场景项目政策实施细则》(通发改服务〔2022〕377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数字经济应用场景项目评选。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材料

1.数字经济应用场景项目申请表(附件1);

2.数字经济应用场景项目申报书(项目简介、项目技术和功能介绍、项目特色及推广应用价值分析、专家推荐意见等)(附件2);

3.项目申报全过程承诺书(附件3)。

二、评选要求

1. 市区项目:参与评选的市区申报单位需在“惠企通”平台进行注册登录(操作手册可在该网站下载,技术支持可拨打85288128转8022),并按细则要求在“项目申报”栏目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项目申请表须由“惠企通”平台自动生成并附带水印)报市有关部门或区发改委(经发局),市有关部门或各区发改委(经发局)初审后行文报市发改委,正式行文中需对初审结果(含现场审核情况)、同一项目是否获得过市级专项资金支持、本年度同一项目是否申请了其他市级专项资金支持进行说明。所有申报材料一式六份送至市发改委,电子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如项目最终进入专家评审环节,各区发改委(经发局)需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按要求报送至市发改委。

2. 非市区项目:参与评选的非市区申报单位需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所在地区发改委(经发局),各地发改委(经发局)初审后行文上报市发改委,各地发改委(经发局)的正式行文中需对初审结果(含现场审核情况)进行说明。所有申报材料一式六份送至市发改委,电子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如项目最终进入专家评审环节,各地发改委(经发局)可按照当地有关政策要求对项目进行核实或者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并将相关情况按要求报送至市发改委。

三、申报时间

各地、各部门报送至市发改委受理时间截止于2023年10月10日。

四、其他说明

1.各地要完善和规范评选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项目评选工作,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的规范化。

2.对最终获评一、二、三等奖且未获得过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市区项目,按照市区关于数字经济应用场景的有关政策享受专项资金奖补。对最终获评一、二、三等奖的非市区项目,按照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政策执行。

(市发改委联系人:高技处成斌,电话:85098676,邮箱:ntfgwgjc@126.com;市财政局联系人:工贸处吴春生,电话:85594118)

附件:1.数字经济应用场景项目申报书

2.数字经济应用场景项目申请表

3.项目申报全过程承诺书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 通 市 财 政 局

2023年9月6日



附件.doc

《支持数字经济应用功能场景项目政策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