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0年南通市企业信用修复系列公益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0-05-22 11:19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信用办(经发局),有关信用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2020年我省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20〕5号)文件精神,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守信氛围,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2020年南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通信用办〔2020〕6号)要求,市信用办决定举办2020年度南通市企业信用修复系列公益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概况

1、培训对象:存在行政处罚有信用修复需求的企业、重点关注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2、培训规模:本年度全市公益培训企业数不少于800家。

3、培训计划:详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1、讲解失信联合奖惩机制和红黑名单管理办法。

2、讲解国家、省、市联动奖惩措施可能对企业产生的影响。

3、剖析奖惩典型案例。

4、介绍纠正失信行为、信用修复流程及要求。

5、签订信用修复承诺书(培训会前完成)。

6、企业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结业考试。

三、组织推进

1、市信用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负责培训的组织领导,制订工作方案,做好与市重点部门及各地信用办(经发局)的沟通衔接,指导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工作,做好信用修复承诺书的公示和入库,以及对服务机构的监督、考核评价工作等。

2、各县(市)、区信用办(经发局)负责主办培训班,按属地原则确定培训企业名单、印发培训通知、选定培训地点,组织发动符合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引导企业作出信用承诺(统一模板,详见附件2),并在参训前收集完毕。积极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工作,做好企业与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

3、各重点部门负责摸清本行业、本领域失信企业情况并及时通知企业参加南通开发区班培训;与失信企业负责人开展现场对接、提出相应修复的整改期限、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失信主体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受理失信企业提出的退出申请,按规定作出修复决定等工作。

4、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具体承办培训班,负责制定实施培训计划,包括优选培训讲师、搭建信用培训平台、组织信用修复考试、辅导协助信用修复、评估信用修复情况、跟踪失信主体行为、进行后续信用调查等。协助县市、(区)信用办(经发局)建立“一企一档”制度,记录和掌握每个企业参加培训和修复的具体情况。鼓励线上线下相结合,建立企业培训专用QQ群,以便企业咨询辅导和持续跟进。

四、工作要求

1、公开做出信用承诺。各县(市)、区信用办(经发局)及重点部门组织参加培训的企业签订《信用修复承诺书》,盖章原件在培训会前报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企业承诺依法诚信经营,自愿接受社会监督。

2、严格培训班纪律。信用修复教育培训班为公益性办班,不收取培训费。组织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安排与培训会议无关的内容,会场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商业宣传内容。

3、培训资料整理保存。信用服务机构将企业“一企一档”档案资料形成电子档案,一并移交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由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归集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培训活动中形成的其他文本和电子档案资料,备份后移交。

4、及时开展培训总结。培训工作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对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听取企业意见,重点分析培训所取得的成果、工作特色及存在问题,为今后工作提供经验。

五、其他

1、市信用办联系人:陆蔡捷、宋婷婷,电话:85215704;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联系人:陈晓林、金晶,电话:59001939,传真:85216333,电子邮箱:1030713895@qq.com。

2、信用服务机构联系人:江苏立尔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余斌,电话:13626274666,QQ群号:578533644。江苏远东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钱晓梅,电话:15051275691,QQ群号:865561632。

3、请市重点部门在5月28日前报送一名工作联络员及联系方式至市信用办。


附件:1、2020年南通市信用修复培训班计划表

      2、信用修复承诺书



                                               南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

通信用办﹝2020﹞10号-关于组织2020年南通市企业信用修复教育培训班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