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十四五”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规划编制研究项目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公告
来源: 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1-07-29 17:10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十四五”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规划编制研究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采购人的单一来源采购材料已经于2021年7月15日在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无疑义。现邀请单一来源供应商进行谈判。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人: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名称:南通市“十四五”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规划编制研究项目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项目预算:5万元人民币

2、项目需求内容

研究编制《南通市“十四五”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规划(专家建议稿)》。总结评估南通市“十三五”公共服务所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分析“十四五”时期南通市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形势,科学谋划“十四五”及到2035年南通市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安排,包括总体思路、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等,研究提出南通市“十四五”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的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项目和保障措施等。

3、研究方式:文献资料整理;统计分析;专家访谈和座谈咨询;部门座谈;实地调研等。

4、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形成《南通市“十四五”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规划》初稿;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完成《南通市“十四五”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规划》征求意见,通过专家评审。

5、其他要求

课题研究编制承担单位须按要求及时提交课题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委托单位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两次竞争性磋商招标均因无供应商响应而流标,鉴于本次规划编制工作专业性强、时间紧、任务重、标准要求高,现启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南京市方正社会组织评估与服务中心成立于2014年08月,是南京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民办社科研究机构,重点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以及党的建设等诸多领域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咨询服务等业务,且有着丰富的业务经验,能有效保障本项目规划编制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故建议选择该单位为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南京市方正社会组织评估与服务中心

五、谈判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1、谈判文件接收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21年8月6日15时0分。

2、谈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行政中心综合楼1338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谈判联系人:

采购人:徐主任 0513-85216909

代理机构:毛工0513-55886299

六、供应商谈判时需携带的材料

1、单一来源谈判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附件);

3、供应商简况、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党的十八大以来(2012年11月份以来),承担过公共服务(含文教体卫、养老等领域)相关规划或课题研究的案例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带原件备查) ;

  5、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等(加盖公章);

  6、谈判响应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牢固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活页或拉杆夹装订,否则不予接收。谈判文件上要明确标注供应商全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谈判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公章。

七、谈判原则

1、供应商参加单一来源谈判时,不按本公告第六点要求提供齐全谈判材料的,将被拒绝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查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响应采购需求程度及偏差程度。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遵循物有所值和价格合理的原则商定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然后集中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进行谈判,供应商报价超项目预算的不予接受,谈判报价原则上不超过3次,超出商定的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本次谈判予以终止。

3、谈判成功后由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出具成交报告。

八、发出成交通知书 

招标代理机构向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1、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合同。签订采购合同一式四份(采购单位、供应商,各两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

3、采购单位故意推托,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降低服务标准,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服务项目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弄虚作假,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5、付款方式:分期支付,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支付总合同额的20%为启动经费,完成初稿后,支付总合同额的30%;余款在完成征求意见稿后,一次性付清。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等额的有效税务发票,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6、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须承担所有参加本项目单一来源谈判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29日

南通市“十四五”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规划编制研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