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粮油质量检测站公开声明
来源: 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1-12-06 15:3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确保本站作为第三方检验机构的公正地位和检验工作的独立性、诚实性,现声明如下: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证机构和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2.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无歧视性的检测服务原则,对任何申请检测的客户一视同仁,并向客户提供科学、公正、准确、满意的服务;

3. 本站的运作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遵守检测工作的程序,执行检测标准和规范;

4. 保证客户的所有权和专利权,本站任何人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检测数据、结果和有关信息,对用户提供的有关资料、样品和检测数据、专利和其他商业机密严格保密,保证不为第三方所利用,去获取非法利益。坚决杜绝一切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发生;

5. 不接受有违检测公正性的投资和赞助,不介入客户之间的市场竞争和利益冲突;

6. 本站与检测工作有利益关系的人员或部门不得干预检测活动,检测人员有权抵制一切背离质量方针的行政干预和压力,保证试验检测数据科学、客观、公正;

7. 本站向社会提供的检测结果,以检测数据为依据,以标准规范为准绳,不受任何来自商业、财政、行政、经济的和其它方面的不良干预和干扰;

8. 本站不暗示客户接受任何不合理的附加要求,不向受检企业投资,也不接受受检客户的赞助;不阻拦受检客户与检测有关的申诉;不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业职能的组织以及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9. 本站检测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有损检测判断的独立性和诚实性的活动;不得参与和检测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不介入企业间的利益冲突和竞争;不同时受聘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机构;

10. 本站从事食品检验人员均为正式聘用人员,且只在本站执业。监测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不聘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

11. 为保持职工检测和判断的独立性,本站实施并保持检测工作的人力资源、设备资源、设施资源、资金管理、行政管理、检测活动管理的相对稳定、独立运作,确保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同时防止商业贿赂;

12. 本站的检测工作不受其他行政工作、商贸营销活动和其他工作的支配和影响,并不允许职工介入本站内部和外部的利益冲突。

南通市粮油质量检测站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