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粮油质量检测站粮食质检体系建设项目配套设施部分—ICP-MS排放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来源: 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1-01-20 15:48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项目名称

南通市粮油质量检测站粮食质检体系建设项目配套设施部分—ICP-MS排放系统建设。

二、项目预算

4900元。

三、项目需求

2021年1月30日前全部安装并验收完毕,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请各单位自行到南通市粮油质量检测站勘察现场情况,根据勘察情况自行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询价,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 有一定的工作业绩,具有相关实验室装修资质;

4.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材料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清单、业绩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六、中标原则

1. 最高限价:不超过4900元;

2. 中标原则:最低评标价法,有效报价单位大于等于三家方可开标。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中标人,评标小组当场宣布中标人。

七、相关说明

1. 安装地点:江苏南通如皋薛窑大桥东首粮库综合楼四楼;

2. 招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标开始时间:2021年1月25日上午10时30分整;提交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行政综合楼936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联系人:陈云霞,85099387;

3. 本项目无预付款,待本项目全部安装并验收完毕,中标单位提供有效的税务发票后,一周内付清全款。

附件: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配套用排放系统改造技术要求

南通市粮油质量检测站

2021年1月20日


2021.1.20ICP-MS排放系统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