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南通市2022年度通过复核和取消信用管理市级示范企业的通知
来源: 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2-09-30 15: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信用办、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经发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省市两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发改信用发〔2022〕288号)和市信用办《关于对省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组织开展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通发改信用〔2022〕112号)的文件要求,经各县(市、区)信用办(经发局)及省信用办委托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工作,通过企业自评自查、现场核查、评价评分、信用核查、上网公示等程序,南通市2022年度通过复核信用管理市级示范企业共9家(详见附件1),有效期为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三年;因企业自身原因等取消信用管理市级示范企业共3家(详见附件2),现将企业名单公布如下。

附件:1. 2022年度通过复核信用管理市级示范企业名单

      2. 2022年度复核取消信用管理市级示范企业名单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

通发改信用〔2022〕437 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南通市2022年度通过复核信用管理市级示范企业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