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粮油质量检测站粮食铅镉同测快检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1-12-01 14:19 累计次数: 字体:[ ]

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市粮油质量检测站(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市粮油质量检测站粮食铅镉同测快检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磋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粮油质量检测站粮食铅镉同测快检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4.9万元,投标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超过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需求:具体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响应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本项目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公告发布网站:“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fgw.nantong.gov.cn)”。凡涉及磋商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均以“南通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至开标前。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至开标前于“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fgw.nantong.gov.cn)”下载磋商文件。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接收

1.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下午14时30分。地址: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 403 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九、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5% 。

十、其他

1.拒绝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

2.来自中高风险所在地的低风险地区的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所有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授权代表,须佩戴口罩,体温正常,并出示绿色健康码。

4.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必须自行核查单位所在地风险等级,按以上防疫要求执行,否则拒绝进场。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管控、交通堵塞以及停车难等诸多因素,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和应对,否则一切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负。

十一、磋商响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南通市粮油质量检测站;

联系人:孙站长;

电话:18921696299。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9楼;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15162734987;

邮箱:hengtongzx@163.com 。

采购人:南通市粮油质量检测站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

南通市粮油质量检测站粮食铅镉同测快检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磋商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