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南通市2022年度省涉企信用服务机构的公告
来源: 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2-04-20 15:50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企业信用管理培训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省市两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省信用办《关于组织开展 2022年各设区市涉企信用服务机构遴选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的精神,我市将遴选一定数量2022年度省涉企信用服务机构,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2022年度南通市企业信用管理培训(项目1)、市级示范创建评估(项目2)、对2018年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复核(项目3)、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含信用修复)协同工作(项目4)。

二、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信用服务机构应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正常申报信息,经营良好,业务水平较高,有一定工作经验,诚信守纪守法,近三年内无失信记录。

2. 从事信用服务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应为公司正式员工且为助理以上信用管理师(“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可查询),需提供资质及社保证明。

3. 具有承担我省涉企信用服务专项工作的经验,或有信用服务项目监理工作经验。

4. 提交信用承诺书、相关工作方案和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查询报告(与各地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联系)。

(二)具体要求:

项目1:近三年内需从事过我省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不含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组织)组织的涉企信用管理专项培训工作。

项目2、项目3:近三年内需从事过我省企业信用管理培训(原名称:企业信用管理贯标)或具有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评审、复核等工作经验(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项目4:近三年内需从事过我省、设区市政府部门(不含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组织)组织的涉企信用服务专题协同工作、信用管理专题培训或信用修复培训工作(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三、主要工作内容和遴选机构数量

项目1:遴选目标机构数为2家。

主要工作内容:做好企业信用管理公益培训,按照《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修订版)》及省市信用办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全市总培训目标数不少于130家企业。

项目2:遴选目标机构数为1家。

主要工作内容:按照《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修订版)》及省市信用办要求做好信用管理市级示范创建评估工作,目标任务数:不少于14家企业。

项目3:遴选目标机构数为1家。

主要工作内容:根据省市信用办要求对往年省、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进行复核评价,目标任务数:12家企业。

项目4:遴选目标机构数为3家。

主要工作内容:根据省市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要求做好相关协同工作和信用修复培训等工作,目标总任务数:不少于1200家企业。

四、 工作流程

通过企业组织、承诺申报、资格初审、专家评审、公示结果等流程确定。

特别说明:如遇任一项目报名机构数达不到目标遴选机构数时,对已有报名机构可正常进行评审,但需每位评审专家评审得分均为65分(含)以上可确定为公示对象。

五、 材料申报流程及要求

每个项目各机构均应有相应的三人以上项目组和组长、形成对应工作方案和材料,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形成申报材料。

请有意向申报的机构于2022年4 月25日17:00 前,向南通市信用办提交或邮寄申报材料(每个项目申报材料提供三套,需单独装订、有目录,并请按项目区分密封至非透明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应清晰载明公司名称及申报项目名称;每个项目均需有信用承诺)。如因疫情情况不能送达或邮寄的,请提前告知市信用办,可将申报材料转换成PDF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市信用办电子邮箱。

申报材料封面、信用承诺书及所有复印件均请加盖企业公章。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信用承诺书不符合要求的、无信用管理师社保证明的,出现上述任一种情形的机构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不再进行材料补充。

六、评分标准

按项目进行评审,评分标准主要有:公司整体实力、项目负责人实力、公司业绩、方案整体情况、后续服务等主要方面(详见各项目评分细则)。

七、其他

1. 提交遴选材料即视为认可本公告内容。

2. 市信用办将按要求组织专家评审(评审方式和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评审结果将通过南通市发改委网、“信用南通”网站对外公示1天。

3. 本次遴选接受南通市发改委机关纪委监督。

4. 联系人:市信用办 杨婷婷,联系电话:0513—85215704,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 6 号市发改委信用建设处,电子邮箱:nt85098816@163.com;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窗口联系电话:0513—59001939。

附件:1. 各项目评分细则

2. 信用承诺书

南通市信用办

2022年4月20日

附件1:项目评分表.docx

附件2:信用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