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算公开总体情况
来源: 南通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6-07-28 15:2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重要经济总量平衡及重大比例关系的综合协调,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优化的战略目标及政策。统筹协调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与预警分析,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全市科学发展评价考核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依据职责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重大基础设施等相关领域专项规划和计划。负责发展规划之间的衔接以及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有关发展规划及计划的审核、评估和管理工作。

  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负责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与总体改革方案的衔接。研究并协调解决有关改革的重大问题,协调指导年度重点改革工作,推进有关领域改革,指导有关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和协调行业协会发展。

  4、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投资计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投资体制改革建议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市场准入、财政、金融、环保、土地、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政策。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资金及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按照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审核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市本级土地前期开发项目的审批。组织开展重大项目推进和稽察工作。

  5、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重大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指导协调和组织推进新兴产业发展。负责安排重大工业项目和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新兴产业、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负责综合协调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市交通和邮政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

  6、统筹协调全市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能源资源的综合利用;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的发展;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配合国家、省拟订和实施石油储备、油气管网建设规划;负责全市石油和天然气利用工作;负责能源对外合作工作。

  7、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综合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旅游、政法、民政等领域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组织全市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评估,研究提出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和协调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关工作。

  8、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政策,提出利用外资总量平衡、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借用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进口设备有关免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开发区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参与开发区设立审核和政策协调工作。

  9、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按分工编制全市有关重要商品、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牵头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粮食、食用植物油等储备。

  10、负责统筹全市沿江沿海开发工作,研究提出沿江沿海发展战略建议,组织拟订江海联动开发总体规划、行动计划和重大政策措施。

  11、牵头负责全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工作,组织拟订促进区域发展的战略和政策,研究、协调区域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城镇(市)化发展以及海洋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安排区域重大生产力布局。推进重点流域、海域治理,参与拟订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政策。负责我市参与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以工代赈工作。

  12、拟订全市金融发展规划和计划,提出金融业发展意见和政策建议,组织推进金融业改革创新。负责综合平衡市级政府性融资计划,参与指导全市重大项目融资工作。参与对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协调解决金融业改革发展中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指导金融生态建设。负责指导农村小额贷款、再担保、企业债券、创业投资和股权(产业)投资基金等方面发展改革工作。牵头负责地方政府对在通金融机构的目标考核,参与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审批和监管。负责拟上市企业的培育推动和相关服务工作,指导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再融资,协助证券监督机构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负责对全市物价的宏观指导和价格总水平的平衡工作。

  13、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节约型社会建设,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统筹协调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

  14、统筹协调地区经济协作,负责组织对口支援、援建协调等工作,参与东西部合作和地区间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接轨上海工作。

  15、负责起草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牵头制定招标投标综合性政策。

  16、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有关计划、预案,协调国民经济动员与地区经济、国防建设之间的重大问题。

  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关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置的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处)、发展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综合改革处(政策法规处)、固定资产投资处(市重大项目办公室,市重大项目稽察办公室)、能源交通处(市重大基础设施协调办公室、市沿江开发办公室)、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经济贸易处)、农村经济处、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处、服务业处(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应对气候变化处)、社会发展处(就业和收入分配处)、区域经济和经济协作处(对口支援处、市接轨上海办公室、市合作交流办公室)、财金综合处、银行保险处、

资本市场处。

  另按有关规定设立机关党委。

  (三)单位性质及经费管理方式

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经费管理方式,全额拨款。
(四)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南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之年,全市改革和发展的任务艰巨而繁重。全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体会议和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政府工作报告》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南通的目标要求,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深入推进陆海统筹发展综合改革和江海联动开发,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1、贯彻稳增长政策,加快释放需求增长潜力

  今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实现预期增长目标,必须认识、适应新常态,准确把握需求增长新动向,确保经济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

  (1)狠抓重大项目,扩大有效投入。进一步完善市领导挂钩、会办点评、督查考核等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全力推进30个省级重大项目和总投资5050亿元的160个市级重大项目,确保市级重大项目年度完成投资超760亿元。重点加快沪通铁路、宁启铁路二期、海启高速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通富微电智能芯片封装测试、华峰超纤、德奥航空制造、沪通铁路南通平东物流园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积极跟踪推进北沿江高速铁路、盐通铁路、锡通高速等重点交通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列入相关规划,或尽早开工建设。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在棚户区改造等民生改善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等领域谋划储备一批项目,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中央预算内资金。有序推广PPP模式,带动更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投资。

  (2)培育消费热点,扩大消费需求。全面落实鼓励消费的政策措施,多措并举进一步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引导信息服务、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新兴消费需求,加快电商发展,推动传统商贸企业、专业市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形成“多层级实体店+跨区域网店+高效率物流配送网络”新型商业布局体系。

  (3)转变外贸方式,稳定外贸增长。支持、配合海门叠石桥加快实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培育和引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继续贯彻落实外贸稳增长政策措施,推进国家级船舶出口基地、家纺外贸转型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发挥进口贴息等政策性支持,鼓励企业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稳步扩大资源性产品进口。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化与沿线地区互利合作,做好江海博览会、“一带一路”沿线城市等招商引资和经贸活动我委承担的工作。

2、推进创新驱动,加快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

  (1)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出台《南通市“十三五”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南通市“十三五”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深入研究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转型升级、制造业服务化等专题。跟踪服务一批结构优、附加值高、效益好的新增长点项目。强势推进船舶海工、石油化工、电子信息和智能装备、新材料、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形成“3+3”重点产业推进体系。推动主导产业加快向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高端攀升,集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兴产业产值超过5000亿元。继续按照《中国制造2025南通行动纲要》的要求,强化技术创新,推进制造业工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和前沿技术,尽快形成精益化生产新优势。

  (2)推进服务业量质提升。深入实施五大发展工程,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新兴服务业加快扩量提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端和精细化转变,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比46%以上。一是重点项目建设工程。实行“一月一通报、双月一检查、一季一点评”的重点项目推进机制,推动100个亿元以上服务业产业项目如期开工,跟踪服务好近40个储备开工项目,全年完成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2400亿元。二是集聚区提升工程。重点推进15家市级示范性集聚区建设,引导52家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加快集聚一批重点企业、项目及高端人才,力争实现营业收入3500亿元。三是重点企业培育工程。加快培育一批创新型、龙头型企业,全年新增市级创新示范企业10家,新增应税销售超50亿元、100亿元企业各1家;鼓励引导有基础、有条件、有意愿的服务业企业上市或挂牌。四是楼宇经济特色发展工程。围绕金融服务、创意设计等主题,开展星级楼宇滚动评定,全年新增星级主题楼宇10幢(累计20幢)、纳税超亿元楼宇3幢(累计23幢)。五是平台经济示范引导工程。面向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大宗商品交易、物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人才服务等10大类专业化平台,打造平台经济集聚区,新增一批平台经济示范企业。

  (3)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组织编制《南通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6-2020年)》。抓住国家加大“三农”投入、改善民生的政策机遇,会同有关部门争取新增千亿斤粮食工程、远洋渔船更新、南极磷虾船、规模化大型沼气、水土保持等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力争全年争取省级以上补助资金3亿元。着力推进新增千亿斤粮食工程、如东刘埠一级渔港、远洋渔船更新等项目建设,支持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沼气发电项目,做好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工作。加强农林水渔项目管理,做好项目督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4)坚持低碳绿色发展。一是大力推进节能减排。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增长。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完成省下达光伏发电规模指标,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二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编制出台《南通市“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部署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实施方案,推进循环经济重大项目建设和园区循环化改造改造,完成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点竣工验收工作。三是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研究并下发“十三五”单位GDP二氧化碳减排目标,对各(县)市、区年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推进省市两级低碳发展试点,总结并推广试点单位工作经验,做好全市重点耗能企业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完善温室气体数据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态文明城市、大气、水污染防治等相关工作任务,组织全市八大行业32家年能耗万吨标煤以上企业积极参与碳交易的筹备工作。做好秸秆禁烧督查工作。四是强化安全生产,突出抓好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

  3、围绕陆海统筹,加快形成体制机制新优势

  (1)推进陆海统筹发展综合改革试点。进一步完善陆海统筹发展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2016年全市陆海统筹改革实施要点,滚动实施100项重点改革任务,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南通模式;加强督查推进,按季度开展工作总结,及时破解问题和矛盾。

  (2)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牵头协调推进市场体系建设,提升商品市场功能,发展土地、产权、金融、人才等重点市场,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按照《江苏省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叠石桥等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土地出让,推行经营性土地互联网上交易。启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改革,推动相关公共资源交易操作权从原部门剥离,开展信息化、专家资源整合,完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建工作,并指导县(市)同步实施改革。

  (3)深化城乡一体化改革。跟踪对接国家、省新型城镇化试点部署情况,根据省统一部署,以市区为重点开展有关工作,并指导各地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

  4、深化金融创新,支持经济转型升级

  (1)创新间接融资方式。继续开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核,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对小微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和制造业企业(特别是先进制造业企业)贷款比重,扩大信贷总量,力争新增贷款600亿元。

  (2)提高直接融资规模。充分利用各类债券品种,力争全年各类债券融资规模超200亿元。全力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力争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企业总数达100家,上市和挂牌公司股市融资再超100亿元。畅通投融资对接通道。发挥“南通创业融资服务平台”对接功能,争取发布企业(项目)累计超过200家。增加“江海创投行”线下对接活动频次,力争通过平台撮合的股权融资累计超5亿元。着力推进专业金融集聚区建设,力争挂牌2家市级专业金融集聚区。

  (3)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严格执行“南通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严禁通过提高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对冲”贷款基准利率下调政策效应,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规范银行收费行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融资负担。开展小微企业转贷方式创新试点。探索实行流转贷、年审贷、循环贷,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贷款转贷中“先还后贷”造成的资金周转压力,为困难企业节约“过桥”贷款成本。做大做强政府背景融资性担保机构,形成以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为导向的政策扶持体系。

  (4)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持续深入开展金融生态县市创建和保险先进县市创建工作,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大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构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体系。加强风险防控,有效处置和化解银行和企业金融风险。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用,加大我市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减负”力度。加大和改进对企业兼并重组、不良资产处置的力度和效率,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和库存。鼓励国内外优质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兼并收购我市停产和半停产中小企业,支持发展困难的企业利用交易所进行产权交易,渡过难关或者平稳退出。

  5、加强宏观形势研判,做好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

  (1)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编制2016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向市人大报告半年和全年执行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牵头制订2016年全市重点经济工作综合考核办法及计分细则。加强经济环境的研判,抓实经济运行动态监测,按月完成经济运行分析。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更好地发挥促进发展和推进改革的参谋部作用。继续组织好《南通发展改革动态》稿件征集和编发工作。

(2)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落实相关工作。编制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经市人代会审议通过后,认真做好印发、任务分解和对外宣传等工作。按照“十三五”规划《纲要》,跟踪、指导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对县(市)区“十三五”总体规划、重点园区发展规划的指导。

  6、加快融合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1)强化配套服务上海。深入学习、配套、服务、融入上海,继续组织一批专题对接活动。以南通综保区为龙头,加快复制上海自贸区体制机制创新经验,推广金融和服务业改革开放新举措,推动与上海港口、机场开展合作。

  (2)促进跨江合作发展。推进沪苏通经济圈建设,加大与上海、苏南合作力度,着力增强苏通、锡通、市北高新等12个跨江合作园区集聚和配置高端要素能力。支持相关园区申报省共建园区。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沿线重点城市合作,深化港口、产业分工与协作。发挥开发园区、口岸平台作用,增强物流、中转、贸易功能,提升服务长江流域能力。

  (3)深化区域经济合作。深入对接“一带一路”倡议,加强统筹协调,推进落实重点任务,建立完善合作机制,构建通商海外创业服务体系,增强中奥、中意等国际合作园区功能。落实长三角主要领导和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区域合作协调机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务实开展工作,推动区域发展一体化再上新台阶。创新工作方式,注重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工作,进一步拓展深化省际间交流合作。

  7、统筹社会事业发展,做好民生和社会保障工作

  (1)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完善公立医院分级诊疗制度,积极申请开展社会办医省级试点工作,鼓励多元化办医。加快市二院提档升级、市四院扩展等重大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协同推动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加强事业单位改革创新研究,探索事业单位集团化发展新路径,鼓励公益事业多元发展。积极做好社会综合治理有关工作。

  (2)深度发展军民融合。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加强规划和引导,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培育建设军民融合发展示范基地。抓好动员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专业保障队伍。做好动员物资供应保障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动员潜力数据采集工作,编制和修订动员预案等。

  8、加强机关建设,树创部门良好形象

  (1)狠抓依法行政。制定《2016年南通市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组织好“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提出的一系列要求,加强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强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不断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2)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委会和省、市纪委六次全委会精神,尊崇党章党规党纪,强化“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任务的完成。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化“三转”,突出抓好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弛而不息地防止“四风”问题。加强对权力运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监督,推进“阳光发改”省市县三级联网系统实现全覆盖。

  (3)狠抓机关党建。紧紧抓住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主要任务,充分发挥各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拓展“聚三力、助双善、促双至”机关党建品牌创建举措,扩大在全省发改委系统和市级机关层面的机关党建服务品牌影响力。坚持学习导向,认真抓好思想建设;坚持服务导向,继续加强组织建设;坚持责任导向,强化党建制度落实;坚持创新导向,持续推进品牌创建。深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以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契机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进一步深刻学习领会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刻学习领会五大发展理念,开展“中国梦我的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扎实开展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教育。持续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群众工作,带动群团组织共同抓好扶贫帮困、慈善捐助、传承美德等工作。

  (4)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全面从严从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狠抓思想理论武装,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继续把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持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从严管理干部,严格按照“20字”好干部标准和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要求,狠抓干部的教育培养,帮助干部锤炼党性、坚定信念、提升修养。全面强化绩效管理,落实“月考、季评”,加强机关日常督查,坚持动真碰硬。从严改进作风,深入落实“三解三促”、“三走访五服务”等机关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促进作风建设常抓常新。

  (5)加强机关综合工作。组织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进一步提高办理的面复率、落实率和满意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市长信箱、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群众来信来函来电答复工作。着力抓好机关节能,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公务接待管理的各项规定。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促进机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强机关安全应急、档案保密、财务管理、电子政务、综合治理等工作,通过强化和完善相关措施,不断提高机关服务和保障水平。

  二、2016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6 年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入预算2625.69万元,全部是税收财力安排。支出预算2625.69万元,按功能分类:行政运行2016.6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9.01万元;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984.73万元、项目支出609.01万元,不可预见费31.95万元。(详见附件1:2016年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支预算表)

  基本支出预算根据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库的在职、离退人员资料,按国家和省有关人员支出的相关政策以及市财政局公布的综合定额标准核定。项目支出预算根据部门职能和重点工作任务、重大改革事项,按照财政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
三、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公”经费总预算48.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45.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详见附件2:2016年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填列,年中实际发生时由市财政局按规定程序追加预算指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核定的留存车辆数,根据市财政局规定的费用定额编制。

  附件:1.2016年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支预算表

  2.2016年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6日

2016年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支预算表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2016年预算数

功能分类(细化到项级)

2016年预算数

经济分类

2016年预算数

小计

财政拨款

财政专户资金(预算外)

一、税收财力安排

2625.69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

2625.69

2625.69

 

一、基本支出

1984.73

二、非税收入财力

 

……

 

 

 

(一)工资福利支出

814.69

三、基金、专项财力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625.69

2625.69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65.80

四、财政专户资金

 

发展与改革事务

2625.69

2625.69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904.24

五、省专款

 

行政运行

2016.68

2016.68

 

二、项目支出

609.01

六、动用结余财力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09.01

609.01

 

三、不可预见费

31.9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

 

 

 

 

 

 

 

……

 

 

 

 

 

 

 

交通运输支出

 

 

 

 

 

 

 

港口建设费安排的支出

 

 

 

 

 

 

 

……

 

 

 

 

 

 

 

 

 

 

 

 

 

 

 

 

 

 

 

 

 

 

 

 

 

 

 

 

 

 

 

 

 

 

 

 

 

收入总计

2625.69

支出总计

2625.69

2625.69

 

支出总计

2625.69









备注:本表按照部门预算输出表中的“收支预算总表”和“收入预算表-分科目”的数据组合填列。支出功能科目按单位使用科目“类、款、项”明细填列。



2016年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预算数 与2015年预算相比变化原因
小计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数
一、“三公”经费合计 48.47 48.47 严格八项规定,减少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费 ****** ****** ******
(二)公务接待费 45.07 45.07  
(三)公务用车费 3.4 3.4  
1.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4 3.4 12辆汽车上缴市公车改革办,费用比上年减少。
二、会议费 86.83 86.83 厉行节约,费用比上年减少。
三、培训费 97.94 97.94 新增3个统一培训项目,费用比上年增加。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出国(境)时,财政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单位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