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总体情况(含“三公”经费)
来源: 南通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6-07-28 15:18 累计次数: 字体:[ ]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重要经济总量平衡及重大比例关系的综合协调,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优化的战略目标及政策。统筹协调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与预警分析,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全市科学发展评价考核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依据职责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重大基础设施等相关领域专项规划和计划。负责发展规划之间的衔接以及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有关发展规划及计划的审核、评估和管理工作。

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负责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与总体改革方案的衔接。研究并协调解决有关改革的重大问题,协调指导年度重点改革工作,推进有关领域改革,指导有关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和协调行业协会发展。

4、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投资计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投资体制改革建议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市场准入、财政、金融、环保、土地、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政策。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资金及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按照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审核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市本级土地前期开发项目的审批。组织开展重大项目推进和稽察工作。

5、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重大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指导协调和组织推进新兴产业发展。负责安排重大工业项目和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新兴产业、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负责综合协调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市交通和邮政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

6、统筹协调全市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能源资源的综合利用;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的发展;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配合国家、省拟订和实施石油储备、油气管网建设规划;负责全市石油和天然气利用工作;负责能源对外合作工作。

7、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综合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旅游、政法、民政等领域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组织全市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评估,研究提出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和协调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关工作。

8、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政策,提出利用外资总量平衡、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借用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进口设备有关免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开发区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参与开发区设立审核和政策协调工作。

9、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按分工编制全市有关重要商品、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牵头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粮食、食用植物油等储备。

10、负责统筹全市沿江沿海开发工作,研究提出沿江沿海发展战略建议,组织拟订江海联动开发总体规划、行动计划和重大政策措施。

11、牵头负责全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工作,组织拟订促进区域发展的战略和政策,研究、协调区域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城镇(市)化发展以及海洋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安排区域重大生产力布局。推进重点流域、海域治理,参与拟订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政策。负责我市参与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以工代赈工作。

12、拟订全市金融发展规划和计划,提出金融业发展意见和政策建议,组织推进金融业改革创新。负责综合平衡市级政府性融资计划,参与指导全市重大项目融资工作。参与对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协调解决金融业改革发展中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指导金融生态建设。负责指导农村小额贷款、再担保、企业债券、创业投资和股权(产业)投资基金等方面发展改革工作。牵头负责地方政府对在通金融机构的目标考核,参与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审批和监管。负责拟上市企业的培育推动和相关服务工作,指导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再融资,协助证券监督机构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负责对全市物价的宏观指导和价格总水平的平衡工作。

13、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节约型社会建设,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统筹协调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

14、统筹协调地区经济协作,负责组织对口支援、援建协调等工作,参与东西部合作和地区间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接轨上海工作。

15、负责起草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牵头制定招标投标综合性政策。

16、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有关计划、预案,协调国民经济动员与地区经济、国防建设之间的重大问题。

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 二、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置的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市经济动员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处)、发展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综合改革处(政策法规处)、固定资产投资处(市重大项目办公室,市重大项目稽察办公室)、能源交通处(市重大基础设施协调办公室、市沿江开发办公室)、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经济贸易处)、农村经济处、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处、服务业处(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应对气候变化处)、社会发展处(就业和收入分配处)、区域经济和经济协作处(对口支援处、市接轨上海办公室、市合作交流办公室)、财金综合处、银行保险处、资本市场处在、行政服务办。

另按有关规定设立机关党委。

三、2015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委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密切跟踪国家政策导向,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积极适应新常态,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务实创新,扎实工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主要目标任务预计能全面实现。

(一)、围绕发展主题,积极谋划规划

1、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深入分析“十三五”时期我市发展面临的形势、所处阶段及存在的困难和矛盾,研究形成“十三五”发展基本思路,经十一届市委常委会第92次会议审议通过。全面开展规划《纲要》草案起草工作,目前已形成《纲要》草案初稿。拟订了我市44项“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目录,其中3个重点专项规划形成中间成果,9个重点专项规划形成初稿。认真组织研究国家、省、市战略文件和相关资料,编辑形成6期《“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专报》,结合南通实际编制形成我市《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行动方案》、《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倡议行动方案》,并由市委市政府正式发文出台。梳理出争取纳入国家、省“十三五”规划的46项重大事项和40个重大项目,积极开展对接工作,“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已纳入国务院长江经济带《指导意见》(国发〔2014〕39号),沪苏通跨江融合发展、完善沿海通道基础设施进入省“十三五”发展《基本思路》,以南京、南通等城市为重要节点构建沿江发展轴、优先发展南通港、建设连云港至南通铁路、把南通等城市打造成区域性交通枢纽等多项内容进入《长江经济带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和江海交汇的现代化港口城市、建设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纳入《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等。

2、积极谋划发展思路。结合我市“十三五”发展研究,跟踪推进105个“十三五”规划前期课题,已有88个课题形成研究成果并汇编成册;完成市社科基金青蓝工程课题《“十三五”重大任务研究》;中标苏中发展研究院重点课题《苏中崛起战略研究》。重点围绕基础设施、产业体系、政策环境等共建共享,推动苏通经济圈建设,委托上海社科院开展《着力打造长三角的金三角—推进沪苏通都市圈建设的战略思路与路径研究》课题研究,与省社科院合作完成苏通经济圈课题成果并专报形式送省领导参阅。

3、抓好经济运行分析。全面分析宏观经济环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深刻把握国家、省对南通的定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调查研究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科学提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加强对计划目标执行情况的监测与管理,高质量完成《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南通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经市人大十四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2015年南通市重点经济工作综合考核办法》、《2015年市重点经济工作综合考核主要指标及计分办法》,并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名义下发;定期召开部门、系统内、重点企业等运行分析会,按月度、季度形成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抓好“八项工程、八个领先”中“落实转型升级工程”进展情况的监测,行程进展情况总结。2015,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100亿元,增长9.5%。

(二)围绕固定资产投资,推进项目建设

1、创新管理举措。起草印发了《南通市2015年市级重大项目计划及责任分解计划表》、《关于实行市领导挂都联系2015年重大项目工作的通知》,确定今年市级重目160个,总投资584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37亿元;上报列入省级重大项目29个,总投资1548.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10亿元。继续实行全市重特大项目市领导挂钩机制,市四套班子领导具体挂钩联系40个重中之重项目,挂帅研究项目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按季度组织开展重大项目观摩讲评活动,先后三次组织召开了全市重大项目推进会。会同市监察局、市政府督察室开展重大项目督查3次,通过召开条线会议、项目业主座谈会和现场会办等形式,在重大项目的有力支撑下,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372亿元,增长12.2%;市级重大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40亿元,高出年度计划12.3%;省级重大项目全年完成投资超270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28.6%,建设进度全省领先。

2、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研究。严格执行国家、省相关规定,严控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严格区分技术业务用房和楼堂馆所,严格把关、规范审批市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新建的民生工程项目中合理配置的管理用房,严格履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对狼山、秦灶消防站,南通市反恐防暴基地、强制隔离戒毒所等项目开展了前期研究。

3、推进重大项目库建设。编排“十三五”重大项目,初步排出248个“十三五”重大项目,总投资8115亿元,“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投资5968亿元,并挑选80个紧扣国家重大工程包投资方向,投资体量大、转型动力强的重点项目,争取纳入国家、省相关规划。

4、做好项目审批服务工作。扎实推进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工作,深入推进“品牌型窗口”、“效能型窗口”、“创新型窗口”建设。主动服务省市重大项目和民生项目,全年,市发改委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98件,其中:政府投资项目71件,企业投资项目6件,能评审查21件;办结98件,其中89件提前办结,平均办件时间保持在2个工作日,比对外承诺时间减少1个工作日。加强对基层审批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就政策、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进行面对面的指导。

(三)围绕经济转型,促进可持续发展

1、加快农业项目建设。推进刘埠一级渔港工程部分初步设计获省发改委批复;验收通州、海安和如东2011-2012年部分安全饮水工程及农村学校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如东2013年沙土保持项目;对全市2014年新增千亿斤粮食项目施工图设计、2015年实施方案进行审查;扎实推进大型生猪养殖企业沼气发电并网先行试点,在省内率先成功实施分布式沼气发电并网“南通模式”。

2、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完成新兴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稀土、光伏等产业以及先进制造业、特色产业基地、重点企业转型升级调研;组织申报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9个、双创团队3个;做好服务企业工作,认定市区重点项目节点奖项目7个,申报省工程中心(实验室)2家,天丰电子等3个中央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全市完成高新技术产业产值621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的44.8%。

3、促进服务业平稳增长。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召开了服务业年度大会、服务业上市工作座谈会等6次全市性会议,制定了《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激励措施,滚动推进168个市级服务业重点项目,2015年,全市服务业实现增加值2816亿元,增长10.5%;占GDP比重达到45.8%以上;服务业投资2143.7亿元,增长16.5%,增幅分别高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和工业投资增速4.2个和7.8个百分点;服务业投资占比49.0%(全省第4),比上年提升了1.8个分点。提升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水平。制定《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集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加快推进领军企业、功能平台向重点园区集聚。在全市范围遴选15家示范性服务业集聚区,先后吸引物流汇、神州数码智慧城市等近100个现代服务业项目签约入驻。到2015年底,50家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完成营业收入3016亿元。提高楼宇经济发展质量。制订《南通市星级主题楼宇评价办法》,2015年,市区运营楼宇128幢,面积165.2万㎡,入驻企业总数8766家;形成税收超亿元的楼宇15座,主题楼宇30座。引导强平台经济发展。起草《南通市平台经济示范企业认定办法》,评定了一批市级平台经济示范企业并兑现奖励政策。抓实总部经济。将市区总部经济指标纳入全市重点经济工作考核,落实泰森公司补助政策。

4、加快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发展。崇川经济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被我委、市财政局批复为第二批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如东循环经济产业园、鑫缘茧丝绸获批省级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推进三年行动计划中百个循环经济重大项目,督促项目早日投产。积极推进省、市两级低碳试点实施方案的落实,全面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培训与核查工作,首次组织单位GDP二氧化碳评估考核工作。积极申报国家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循环经济示范市,我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实施方案顺利通过国家发改委组织的评审,将于近期正式被批复行文。督查海门和滨海园区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

(四)围绕实体经济创新金融服务

1、推进直接融资。直接融资规模达498.7亿元。各类债券融资达332.6亿元,创历年最高。新增2家境内上市企业,累计上市公司32家(其中境内上市27家,境外上市5家);新增28家新三板挂牌企业,累计达39家;2家上市公司首发募资7.59 亿元,13家上市公司再融资155.19亿元,再融资规模列全省第三。

2、引导机构发展。出台《关于鼓励南通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更多用于当地贷款的评价办法》,制造业和小微贷款增量达118亿元,常熟农商行南通分行开业运营、平安银行南通分行获批筹建。会同市银监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外部风险传染防范工作的通知》,截止9月末,共协调处置了12家企业的信贷突发事件,涉及金额约45.9亿元。出台《关于鼓励发展专业金融集聚区的试行意见》,加快金融集聚区建设。按季召开金融形势分析会,贸易融资调研形成初稿,规范小贷公司经营行为。

3、强化金融风险防控。会同市银监局、市人行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外部风险传染防范工作的通知》和《南通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经营行为支持经济发展联合公约》,进一步规范银行经营行为,稳定金融秩序。加强信贷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对出险企业迅速进行甄别,积极帮助化解资金链风险,市金融办直接协调处置了12家企业的信贷突发事件,涉及金额约50亿元。强化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开展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全面风险排查和集中宣传月、专项整治行动,配合开展了一系列跨区域大案处置工作。

4、积极争取各类资金。全年争取中央、省各类政策扶持20.31亿元,为名古屋银行争取2015年国家外资银行外债指标1500万美元。

(五)围绕陆海统筹,做好改革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陆海统筹、江海联动区域特色,出台50多项重要改革意见或实施方案。

1、协调推进陆海统筹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南通陆海统筹发展“六个方面”体制机制创新和100项重点改革任务,并成为国家级试点。80多项国家级、省级改革试点有序实施。切实履行市陆海统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制定2015年陆海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实施要点,明确30项年度重点任务,持之以恒项目化、目标化、责任化深入推进。深入实施《江苏省节约集约“双提升”行动计划南通陆海统筹工作实施方案》,推进陆海统筹五大专项行动,目前陆海统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与管理、开发性金融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以及户籍、农村产权、不动产登记等改革取得重要成果。

2、做好相对集中审批权试点工作。我市被确定为全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市,结合本委工作职能,完成了建设项目领域“多评合一”工作规程,进一步梳理四个审批事项流程,对窗口审批事项涉及到的4个中介服务项目逐项清理。

3、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编制完成我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具体方案和方案要点,截止目前,海门、海安已确定为试点县市,长江、吕四港等镇确定为试点镇。海安获批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

4、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制定下发2015年全市发改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积极做好“六五”普法总结工作,办理行政复议答复13件,行政应诉案件8件。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时调整完善权力库事项,牵头编制发改委责任清单。做好市属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我委牵头的2家协会脱钩任务已基本完成。

(六)围绕民本核心,搞好统筹服务

1、扎实推进重大民生项目建设。围绕推动社会事业发展,编制社会事业重大项目计划,推进133个重大项目实施,先后完成市二院提档升级、市启秀中学扩建、市120急救中心改造等项目的研究和协调工作;组织申报社会事业项目,今年已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补助资金再创历史新高。起草《关于加快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开展了社会办医情况调研,完成高尔夫球场清理整顿相关工作,对全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评估。

2、统筹推进区域合作。以接轨上海为重点强化长三角合作,引进上海或通过上海引进项目86个,计划总投资246亿元;推动跨江合作共建园区特色发展,3家园区获批省共建合作园区。组织参加第19届“西洽会”,达成投资和贸易类项目协议13个,投资总额超45亿元。做好市党政代表团赴伊宁考察调研衔接保障工作,积极争取省对我市援青工作支持。

3、扎实做好境内外投资服务工作。参与举办了2015中国南通江海国际博览会的主体活动之一— “2015长江经济带(南通)合作发展研讨会暨江海联动开发合作年会”。组织县(市)区发改委、企业参加医疗器械合作,境外投资的金融、保险、法律服务等洽谈会。为名古屋银行争取2015年国家外资银行外债指标1500万美元,为市二医积极争取美国政府贷款,完成市开发区默克制药等国家鼓励类外资项目确认,争取到富士通微电该并购项目前期工作路条。积极推进与长江中上游地区的合作,举办2015长江经济带(南通)合作发展研讨会暨江海联动开发合作年会,赴成都开展合作交流;组织企业参加2015中国(昆山)品牌产品进口交易会和省发改委牵头的各类经贸活动。积极争取农产品进口配额,共争取到棉花进口配额1.94万吨、粮食进口配额4.61万吨。

4、扎实推进经济动员和军民融合工作。制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实施意见,形成市军民融合发展办公室方案。分别获批建立国家级和省级动员中心各3家,动员中心发展数量处于全省领先位置。落实尿素淡季储备3500吨、应急储备3000吨,做好市级第四轮储备粮油承储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并招标确定了承储企业。

5、扎实开展社区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对本委结对帮扶的16户困难群众坚持按季走访,定点帮扶资金2.4万元,集体向慈善总会捐款20万元、向红十字会捐款1万元,个人向慈善总会捐款共计7900元。

(七)围绕机关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1、着力建设务实型机关。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一把手”带头上党课、带头开展交流研讨、带头查摆问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从严要求,较好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下功夫,坚持严抓严管,加大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回头看、万人评议意见整改落实等工作。持续加强机关综合绩效管理。深化“一评五制”,切实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从严管理,进一步加强机关日常督查,坚持动真碰硬,深入查找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强化“月考、季评”,组织全委落实好月度纪实、季度点评、年度考核的绩效考核要求;全面细化公开承诺内容,抓好效能公示。做好主动公开相关工作。全年承担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3件,其中主办23件,协办10件,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次。加强财务管理,主动公开预算、结算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着力创建“书香机关”。加强干部教育培养力度,重点开展金融、平台经济、简政放权和接轨上海等专题业务培训,积极选派年轻干部赴国家发改委、县级重点乡镇以及艰苦边远地区挂职锻炼,促进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整体提升。机关内部成立阅读领导小组,设立图书阅览室,积极开展“悦读讲思”沙龙活动和读书节活动。开展本委职工子女礼仪风采微信展示活动。

3、着力建设廉洁型机关。制定《2015年南通市发改委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要求,严格查纠“四风”问题,开展“5·10”思廉日系列活动,开展了6个批次、20多人参加的提醒、诫勉和任职前廉政谈话,组织拍摄廉政微电影《情暖风情》。加强简政放权、审批流程的监督检查,“阳光发改”省市县三级联网系统建设通过省发改委、省信息中心的验收,系统建设中的创新亮点得到省发改委的高度认可,年底基本实现全市市域内的联网运行。对对口支援新疆伊宁、苏陕合作援建工作进行了专项监察,对代管单位市煤炭公司财务进行了重点审计。

第二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表1.2015年市本级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表2.2015年市本级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表3.2015年市本级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表4.2015年市本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表5.2015年市本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表6.2015年市本级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表7.2015年市本级部门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决算表(功能科目)

表8.2015年市本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表9.2015年市本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表10.2015年市本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表11.2015年市本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决算表(经济科目)

表12.2015年市本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增减变化表


第三部分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1.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情况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度收入决算(含上年结转结余)2909.24万元,比上年增加 29.93 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补发了离退人员工资。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909.24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 0万元.

(二)部门支出情况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度支出决算2909.24万元,比上年增加29.93万元,增长1.0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20.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开展发展改革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其他支出88.3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创新和因公出国(境)方面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09.2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其中:基本支出2031.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69.82%;项目支出877.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0.18%。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7.24万元,支出决算77.30万元,完成预算的60.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3.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9.25万元,完成预算的57.55%;公务接待费支出24.58万元,完成预算的53.93%。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3.46万元,占17.4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9.25万元,占50.78%;公务接待费支出24.58万元,占3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3.46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4个,累计5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9.2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9.25万元。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

  3.公务接待费24.58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4.58万元。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58批次,累计2054人次。

本年度“三公”经费与上年同比减少71.65万元,主要原因是出国组团招商增加5.78万元,无车辆报废更新及规范车辆使用减少56.13万元,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和标准减少21.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