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336/2022-00164 | 分类: | 其他\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文号: | 通发改价格〔2022〕87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3-09 | 发布日期: | 2022-03-0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发改委关于调整优化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政策的通知 |
市发改委关于调整优化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政策的通知
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为民办实事调整优化城镇居民燃气阶梯气价政策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1〕953号)要求,现就优化居民用气阶梯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阶梯气量。以居民家庭户籍人口4人(含4人及以下)为基数,将居民家庭全年用气量分为3个阶梯,第一阶梯气量基数为400立方米(含)以下;第二阶梯气量基数为400-1000(含)立方米;第三阶梯气量基数为1000立方米以上。家庭户籍人口为4人以上的,每户每增加1人,每年一、二档阶梯气量基数分别增加100立方米、250立方米。阶梯气价按自然年度结算。居民阶梯气价其他政策不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阶梯气量执行时间。自2022年1月1日(使用量)起,居民用气量按照调整后的阶梯气量标准执行。
三、相关工作要求。你公司要认真做好居民用气阶梯量调整相关工作,严格执行价格公示等明码标价要求,积极做好居民政策咨询及处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
附表:居民阶梯气价表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9日
附表
居民阶梯气价表
单位:立方米、元/立方米
类别 |
阶梯 |
年用气量 |
销售价格 |
居民生活用气 |
第一阶梯 |
0-400(含) |
2.68 |
第二阶梯 |
400-1000(含) |
3.10 |
|
第三阶梯 |
1000以上 |
4.02 |
备注:家庭户籍人口为4人以上的,每户每增加1人,每年一、二档阶梯气量基数分别增加100立方米、250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