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336/2021-00136 | 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1-02-04 | 发布日期: | 2021-02-07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意见》的通知 |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意见》
详见附件
关于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pdf
附件: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