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336/2021-00985 | 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经济体制改革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1-10-27 | 发布日期: | 2021-11-0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学习借鉴部分地区支持民营经济改革发展典型做法创新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
各县(市、区)发改委、工信局、工商联,市各直属园区经发局(投促局):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围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了摸底调研,对部分地区(青岛、成都、常州、温州、台州、泉州、佛山、江阴等8个地方)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典型做法进行了梳理总结(见附件)。现就学习借鉴各地经验做法,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通知如下。
一是认真学习借鉴。《通知》推广的典型做法共72条,基本涵盖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各个重点领域,每个领域都直指民营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针对性强;推广清单中的半数做法是全国首创,很多是“从0到1”的大胆创新,引领性强;典型做法聚焦小切口,是在现有政策框架下进行的“微改革”“微创新”,可操作性强。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落实国家、省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学习借鉴工作,把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做法与南通发展实际结合起来,着力激发民营经济改革发展活力,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南通经济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现代化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创新工作举措。聚焦民营企业关切的“用工难”“政策匹配难”等热点难点,各地、各部门要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突出出台政策的针对性、务实性、可操作性,打通民营企业政策获得感的“最后一公里”。如,围绕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规范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围绕保障制造业人力资源需求,加快将技能型人才和大专毕业生纳入人才补贴范畴,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强用工招引,大力集聚职业人才;围绕提升金融服务保障水平,优化中小微企业贷款服务供给,加强地方企业征信平台建设,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行政审批“简而再简”,打造全省“办事最便捷”地区;围绕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提升法治服务水平;围绕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持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构建“如鱼得水、如鸟归林”的一流创新生态;围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
三是加强总结提炼。今后一段时期,国家发改委将深入开展民营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除此次推广的8个城市作为首批创建城市外,还将选择一批创建联系点城市,形成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工作的“第一梯队”。各地、各部门一方面要持续扩大典型做法的覆盖面、知晓度和影响力,确保学习借鉴推广工作取得实效;另一方面要创造性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快形成更多具有南通特色的创新做法,力争入选首批民营经济示范创建联系点城市名单,推动我市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附件: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典型做法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通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