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336/2022-00343 | 分类: | 其他\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文号: | 通发改价格〔2022〕197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5-23 | 发布日期: | 2022-05-2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发改委关于阶段性调整 自来水到户销售价格的通知 |
市发改委关于阶段性调整 自来水到户销售价格的通知
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减征水资源费的要求,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根据《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驻企纾困水资源费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水资〔2022〕3号)规定,现就阶段性调整自来水到户销售价格政策明确如下:
1.现行自来水到户价中的水资源费按现行标准的94.6%征收,即自来水到户销售价格下调0.0108元/立方米。
2.政策执行时间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请你公司及时做好与用户水费结算工作,将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减轻用户负担,助力经济稳定增长。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