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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组织开展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综合评价

来源: 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9-06-24 字体:[ ]

为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加快提档升级,完善服务功能,提升集聚集约发展水平,推动全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南通市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综合评价暂行办法》,近期,市发改委组织开展了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综合评价工作。根据各集聚区上报材料,经过书面核查、综合评价,形成了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综合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向各县(市)区进行了通报。3家集聚区因客观原因并经当地服务业主管部门确认,已不具备服务业集聚区功能作用,予以调出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序列。同时结合本次综合评价结果,重新排定了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的“三个批次”(示范带动类、重点培育类、提升发展类)。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会同各地服务业主管部门推动示范带动类集聚区加快融合发展,突出示范引领,强化工作创新,进一步提升辐射影响力;引导重点培育类集聚区着力招引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增强集聚发展效应,进一步提升发展层次;指导提升发展类集聚区修编产业发展规划,完善基础配套设施,进一步提升规模效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