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机关建设、深化依法行政工作,近期,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建立市发改委法治工作联络员制度的通知》,明确35名政治坚定、原则性强、政策水平较高的同志作为法治工作联络员,覆盖全委各处室和委属单位,为全委各条线工作提供法治服务。
法治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法治工作联络工作,与委法规处建立工作联系,适时完成有关信息材料报送工作,及时传达和落实各项政策法规工作部署,提高法治工作质量和效率。下一步,市发改委将积极创新形式,根据法治工作联络员工作岗位和实际,通过多种方式,创造性开展工作,推动法治机关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发展改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法规处:刘丽)